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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直都是个资质驽钝的孩子,小时候老爷子强逼他学习文音书画,三七永远比他学得快,学完后还懂得融会贯通,回头私下又教会他。他脾性粗野狂暴,是不是会突然动怒抓狂,老爷子曾经很努力的想让他改变,奈何所付出的努力全都付诸东流,每看见他时,眼中总不自觉的带着忧愁,那时他年幼无知,不懂大人们繁乱的心思,只敏感的感觉到很多人不喜欢自己,心里难受的同时也憎恶,总想随心所欲的发泄以满足自己的私欲,不想却伤了老人家的心,彼此之间越处越僵,几乎到了两看两相厌的地步。可事实上,他心里一直为那样的处境而惶惶不安,甚至还幼稚的想过要不要去海住,这样他们就都高兴了。所以,当和三七两人在岛北面居住后,他终于真正的放松下来了,不用再想出门会遇上谁、谁会跟他说话,很快乐。
兴中华忽然叹了一口气,两眼无神的望向十一:“诶,你说咱们一票艺术生学英文学文学鉴赏学军事理论干什么用呢?浪费时间。”
“不觉得啊。这些都是基础课程,艺术不是单一的,是所有的总和。”十一一板一眼的语气很像班导。
兴中华撇嘴,很不满的瞪他:“我又不是不知道!发发牢骚而已,你附和一下会死啊!”
“不跟你说话了。”转过背,努力记下本子上写的东西,门突然被撞开,他兴奋的弹起来,笑容可掬的喊:“你怎么现在才出来啊!我中午等了你好久呢。”
三七灰头土脸没什么精神,懒得回应,从衣柜里取了衣服便进浴室洗澡,舒适的水温在叫嚣的疲惫身体上,浓浓的睡意狂涌上来,他站着几乎要睡着了,迷糊淋了一阵又猝然清醒,迅速搓洗皂沫洗净肌肤,歪歪斜斜的套上睡衣裤,打着呵欠直扑到十一身上。
“先别睡!”十一用劲摇他,扯开被子把他拖进去,又继续摇:“七,醒醒!你还没吃饭呢!”
三七雷打不动,睡得死沉。
十一放开笔记本,伸手轻抚他眼下的乌影,凑近亲了一下,往下又亲一下他挺直的鼻子、有些苍白的嘴唇。三七的五官长得极秀致端正,脸形稍窄,线条极其流畅优美,没有任何凌厉的地方,平常看着会觉得他如一方井水般沉静,可一旦他有喜悦或恼怒之类强烈的情绪反应,就又会觉得他绮丽非常,不过,这情况很少见,平日里,他跟木偶无二般。
兴中华以零食袋挡住半边脸,偷偷观察两人。打从住进这宿舍起,他就知道这俩家伙感情非同寻常,言谈间也知道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但时间长了,又发现有些不一样,不是没见别的感情好的青梅,可那只属于兄弟间的浓厚友情,哪像他们,跟情人似的亲密的同吃同住,还会亲嘴……
十一听他呃了一下,抬头间:“怎么了?”
“没……”他心虚的缩回被里,垂下眼掩饰翻滚的情绪,张口想随便说点什么,但天性中的直白又让他藏不住话:“十一,你为什么要亲三七?”
“什么为什么?”十一语带不解,“亲一下又怎么了?他以前也亲过我。”
好吧。兴中华闭口。他们是怪胎,言行举止有时候让人很不解,思想偶尔也很奇异,自己虽然性格不太好,但总归是个正常人,不懂怪胎也情有可原。
室内静了下来,两人各干各的事,门口突然传来拍门声,隔壁的同学扬声叫他们去喝酒,十一望了眼无甚反应的兴中华,拒绝了。过了一会儿,他把笔记本塞回枕下,挪身贴近三七热烘烘的身体,慢吞吞道:“果果,蓝回是不是想退学了?”以前上课他偶尔还会来,最近几乎都没见过他的身影。上回见他拿行李过来,还以为从此老老实实当个乖学生了呢,谁知道变本加厉的散漫。
“他不退学校也可能会让他退的。这学期还有二十来天就结束了,他的缺课率高达百分之七十,操行分零。我猜他可能是有点关系,要不然早在期中考时就被劝退了。”兴中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但心里还是有些遗憾与不忍,蓝回的各类成绩均排班末,不管他是以什么方式进这所学校的,至少应该努力争取他人平等的眼光,而不是提起他,眼中无不带讽刺与鄙薄。
“都不知道他想些什么。”十一嘀咕。明明脑子挺聪明的,但就是不用心,做什么都不放在心上。如果不喜欢学这些,应该早换个学校换个适合自己的专业,何必在这儿浪费时间呢。
兴中华突然蹭起身,面带疑惑的问:“你看过他的画么?”
“没有。怎么了?”十一微抬起头望他,“他就上过两三节素描和线描,每次都是在纸上排一堆乱线,从来没有实体;书法课上也是只是写横竖撇捺弯折勾,从来不成字的;色彩课只在纸上调色。”
“我还以为你上课的时候特别认真的,居然知道他都干了什么。”兴中华嘿笑。
“他离我近,而且他拿笔的时候让我觉得有些古怪。”十一回忆那些偶尔瞥见的细节,伸出手笔了个正常的拿笔姿势:“他刚拿上笔时,姿势是这样的,但眨眼工夫,他把笔杆转了一圈,那姿势就跟婴儿抓筷子一样。”
兴中华皱眉,百思不得其解,撇嘴啐了一口又躺下,继续啃薯片,过了半晌踩抱怨道:“都不懂你们在想什么,神经兮兮的,真讨厌!”
十一自动忽略他的话。谁有真的知道谁在想什么呢?
清晨醒来,听闻窗外雨打树叶的沉闷啪啪声,十一探头望了望,玻璃窗上蒙着一片雾气,只从灰暗的颜色也看得出天色未明,阴冷的寒气徘徊在窗边,见缝插针想从罅隙中挤进屋。裸露的脖子上冒出点点鸡皮疙瘩,他缩回被里,毫无睡意的盯着近在咫尺的脸看:沉沉一觉后,三七的脸色已恢复红润,眼下乌青也消了,睡相有些稚气,难得一见的可爱。
七点钟,十一再也躺不住了,起床梳洗过后,开窗看了看,天依然灰蒙蒙,风异常冷冽,树枝剧烈摇摆婆娑,减弱的雨势淅沥沥的飘洒着,汪汪渍渍的路面上不见人迹。
“关窗!”兴中华半睡半醒的吼了一句,整个头都缩进被里。
十一把窗拉上,从衣柜旁的勾架上拿了把大黑伞,轻手轻脚的带上门下楼。刚出楼道口,一阵强风夹着雨丝迎面扑来,他皱了皱眉,抖开伞踏入雨中。脚上的鹿皮短靴舒适却不防水,走了十来米,靴子头已经被翻起来的水滴弄湿了,羊毛袜似乎也有点潮,脚尖传来冷意,他抬脚甩了甩,小步跑起来。
李长顺正裹着厚重的衣物躲在炉灶前,蒸笼里的热气把他笼罩住,朦朦胧胧似要升仙般,远远见对面一把大黑伞朝这儿奔来,忙探头出来仔细看,果然是十一。
“靴子湿了。”十一收了伞,表情极是恼怒。又湿又冷的天气着实讨人厌,哪比得上岛上干净清爽!
李长顺低头看了看,笑道:“大雨天走路哪有不湿鞋的,你进屋去,叫小工帮你拿烤箱出来,烘几分钟应该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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