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要不,按老规矩,抛晶贝决定吧!”高瘦黑袍男子提议道,另一人默契地点了点头,一直以来,他们都是用这种方法分配,运气天定,概率均分,谁也不会有异议。
“铮——”
矮胖黑袍男子朝空中弹出一枚晶贝,晶贝极速旋转,发出刺耳的震颤之音:“我抛晶贝,正反你选!”
“那就正好了!”高瘦黑袍男子,双目紧紧盯着飞舞在半空的晶贝,眼放精光,甚至双拳也握了起来,仿佛那枚晶贝代表的是什么极具诱惑力的东西。
矮胖黑袍男子的表现也差不多,他的目光犹如粘在那枚晶贝上,随着晶贝的上升而抬头,随着晶贝的下落而俯首。
“叮!”
晶贝终于落在了地上,两个黑袍男子都露出了期待的神色。安宇静静地看着对方两人,因为兴奋丹的作用,他现在头脑变得清醒,开始意识到了自己的处境——这里是水寨的刑堂!
全身一僵,安宇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他无法想象,接下来自己将要面对什么样的刑罚,那一个个造型古怪的刑具,如果加在人身上,一定是痛不欲生!
“原来,最后那枚兴奋丹是这种作用,提高身体感知,无限放大痛感,让酷刑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摧残人的意志!”
安宇的感知现在特别敏感,仿佛周围的一切都变慢了,都放大了。他甚至能看清空中飞舞而过的小虫振翅的细节,他还发现火盆中升腾而起的火焰在爆裂的瞬间,犹如烟花一般精彩炫丽,晶贝的落地声也好若敲钟一般,带着悠长的嗡鸣。
“嘿嘿!是正面,我的!”高瘦黑袍男子得意地道,他挽起了两边的袖口,一副要大干一场的架势。而那名矮胖男子却是一脸失望,落寞地走到了旁边的摇椅上躺好,晃了起来。
“先让你清醒清醒,让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高瘦黑袍男子随手从地面上捡起一块沾满血污的布子,揉成团塞进了安宇的口中。
布团上血泥混合,尽是让人作呕的腥臭之味,因为兴奋丹的缘故,安宇的感觉更加明显,仅仅吸了一口气就差点把自己呛死。
高瘦黑袍男子脸上带着兴奋的笑意,露出暗黄的牙齿,他在安宇惊惧的目光中从腰间摸出了数根寸许长的钢针,摊在了手心上,故意举到后者面前,一根一根的数着:“食指的,中指的,小指的……嗯,数量刚刚好十根!”
展示刑具,对受刑者的心理造成极大的压力与恐惧,让用刑效果有所提高,这是刑堂内的刽子手常用的方法。
“第一根!”高瘦男子走到架子一边,安宇被缚的左手前,两指捻动着一根钢针,便在安宇惊骇的目光中,狠狠地刺入了后者的指甲缝中。
“呜——呜唔!”
就算是被布团塞住了口,安宇也发出了撕心裂肺地哀嚎声,但是,声音只能回荡在自己的喉咙里。如果是平时,他还可以咬咬牙,面不改色的扛过去,但是现在,身受重伤,元力被封,最重要的是服用了一颗放大痛感的兴奋丹,那种数十倍、上百倍的清晰剧痛,根本无法忍受。
这个过程虽然只是一瞬间,但对于感知敏锐,感觉周围一切都变缓了的安宇来说,犹如过了一时三刻,在这漫长的过程中,他可以清晰地感觉到针尖在指甲里面缓慢地穿行,血肉一点一点被撕裂的细节。
“第二根!”
上一根的痛楚还在安宇的身体里回荡,令得他全身抽搐,双眼充血,紧接着第二枚钢针又扎到了另一根手指里。所谓十指连心,安宇的意志几乎在瞬间就崩溃了,无法承受的剧痛让他的神智陷入了迷糊状态:如果就这么死去该多好啊!
但是,这只能是奢望!
我就是那只熊猫 我有一家神级超市 她蠢到我了 河神妈妈在娱乐圈养顶流崽 春风酿山河 猥琐君子 小白花人设不能崩[穿书] 穿成豪门真千金和反派HE了[娱乐圈] 签订契约:恶魔校草求扑倒 每次醒来都在出轨[快穿] 偷师(1v2) 追踪师 嫁个王爷是废物 帝少的二嫁萌妻 火影之我有一只藏獒 治愈h 时间孤岛(NPH) 公主与狂犬 诡话.千年间 捡来的雌性
人气偶像和戏骨之子同时考入大一表演系,意外成为了宿舍上下铺。他们取长补短沉迷学习,共同涉足娱乐圈和演艺界,感受着不同身份的艰辛与光芒,最终以实力与汗水证明了一切,再现了父辈的辉煌荣耀。本文文笔清...
我们仰望星空,自称华夏子民,却忘记了我们脚下的土地,曾唤作神州。这是一本非常正经的神话版三国,在这里你会看到很多我们遗忘掉的熟悉。(已有二百多万字孺子春秋完本,新书请大家放心入坑收藏观看)如果您喜欢偷汉神贼,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云城都传霍少偏执乖戾,冷心冷肺,女人靠近他,能将人一脚踢飞。重生回来前世将霍少当成死对头的温小仙女,我能抱你大腿吗?滚远点。吃瓜群众毫不意外,温小...
一张无意中捡到的闪卡,却让世界开始改变。‘游戏’亦或者‘现实’?原本和平的世界逐渐被一张卡片慢慢侵蚀,从科技世界到超自然世界,最终化为一个科技与魔法对立的世界。从‘CS’起世界开始混乱,‘天神小学’后世界获得灵能,‘牧场物语’里获得高品质的食物与矿物,‘红色警戒’获得改变世界的高科技,‘星际争霸’中冲出太空,‘魔兽争霸’里得到魔力一切,只因为这一张如同镀上了一层闪片的‘Corroad’卡片。PS跪求收藏和推荐~如果您喜欢侵蚀游戏,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关于穿越第一天,诸葛亮病逝五丈原睁开眼的刘谌,他明白自己穿越了。但随之而来的,确实喜忧参半。喜的是,身边围满了侍女。人也住进了富丽堂皇的宫殿。忧的是,诸葛亮在五丈原快死了。什么?你说诸葛亮要死了?!再看看自己的身份日后的北地王,刘谌,就是蜀汉投降,自刎归天的那位。不是好不容易穿越一次,我的生命这就一眼看到头了???...
林青禾穿进了小说里成为书中一个炮灰女配,小说背景架空了要吃没吃,要穿没穿的六零年代,虽然物资匮乏生活单调,但这并不是她所担忧的,因为她有一个不大的随身空间,里边塞满了物资,暂保衣食无忧。她担忧的是,要是她记得不错,她的三个便宜儿子未来会成为大反派,跟他们那个正直高冷的爹最终都落得一个不得善终的下场。林青禾看着眼下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