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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们都快走光了,窦莎闲得无聊,用电脑打字,给陆子涵发微信,找她吐槽公司里的破事,给她送编段子的素材。
李铮路过前台,发现窦莎看一眼屏幕,看一眼键盘,然后抬起手,盯着键盘找字母,打字速度很慢。
“往键盘上撒一把米,鸡啄得都比你用手打的快。”
窦莎扭头,看到李铮和厉景寒站在旁边。
“你是不是在笑话我?”
“没有,我只是觉得你工作态度有问题。”李铮这辈子就没见过打字这么慢的人。
“我不是态度问题,”窦莎反驳:
“我就是能力有问题,我要说我是刚刚学的用键盘打字,你信么?”
李铮回想了一下,窦莎用手机打字都是用的手写,她大概,好像,似乎真的是不会用键盘打字……
李铮曾经差点成为职业电竞选手,手速不要太快,他没想到自己老婆用键盘打字比《疯狂动物城》里的树懒都慢。
一时之间,实在是难以接受。
真的是相处越久,每天随机就能发现老婆的一个小缺点。
以后,不知道窦莎还有多少“惊喜”,是他不知道的。
“没事,挺好的,”李铮自我安慰:“虽然26个英文字母不会,起码你还会拼音字母……”
窦莎理直气壮:“你没资格嫌弃我工作能力不行!我还没问你要工资呢!”
李铮马上给窦莎转钱,当做是她这半个月的劳动报酬,窦莎当场拒收。
厉景寒小声提醒:“李总,时间不早了,该走了。”
两人要去一个商务活动上应酬,大概两三个小时之后能回来。
窦莎没好气地摆手:“你们走吧,我在这里接着练打字。”
李铮还想说些什么,窦莎推了推他:“走吧!别站在这儿气我,我如果心情不好,一周都拉不出屎。”
李铮头也没回的走了。
三个小时之后,李铮一个人回到公司,发现窦莎坐在前台里,魂不守舍地盯着一堆外卖发呆。
都晚上快九点了,公司里倒也不是只有窦莎一个人,还有几个程序员忙着写代码没回家。
窦莎怯怯,甚至有些讨好地问李铮:“你吃了么?”
“还没有。”
窦莎赶紧拉过来一把椅子,又递给李铮一双筷子:“吃吧。”
说着,还殷勤地给他打开了一盒鱼汤。
这个气氛,让李铮感觉有点诡异,隐隐约约地感到哪里不对劲。
窦莎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贤惠了?
可是一时半会,李铮又没发现哪里有窦莎作妖过后的痕迹。
他是真的饿了,索性就坐下来,拉着窦莎一起吃。
技术部主管去上厕所路过前台,看到李总居然在陪前台小姐姐吃外卖。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长时间盯着电脑写代码,把眼睛瞅花了,技术主管不确定,揉了揉眼睛再看一眼。
平时脾气不太好的李总居然夹起一块寿司塞到了前台小姐姐嘴里。
李总一直盯着前台小姐姐,看到她把那一口寿司嚼完,咽下去之后,李总才收回目光,继续夹菜。
前台小姐姐嘴角有一粒米,李总居然亲上去吃了。
啧啧啧,太腻歪了,简直没眼看,再看下去,会长针眼的。
技术总监想着,听说李总英年早婚,估计是听家里的安排,和老婆是豪门商业联姻吧。
况且结婚这么多年了,两口子应该早就没有感情,各玩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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