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幸福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转眼一个月已经过去。
刚刚下了早朝的野狼风唇角时不时扯起不经意的微笑,这种愉悦的表情把藏在他眉宇间五年的阴郁之气一扫而光。柔和的光芒笼罩在他俊美如天神的脸上,让那双冷酷而深邃的眼眸看起来不再那么可怕,带着微笑的阳刚之美简直就是男性美的极致。
尽管人人都知道这喜人的变化全是因为北格的王后娘娘落心在病了多年后终于痊愈了所至,可宫女们那颗怀春之心还是不受控制地狂蹦乱跳,因为他们的王实在是太……唉!帅得都没法用语言形容了。
商讨完政事,野狼风一刻都不想再在前殿逗留,一撩袍,他跨出了议政厅的门槛儿,脚步如飞,匆匆地向龙焰宫的后院走去,“落心!”刚一进了院门,野狼风就迫不及待地叫了起来。
初夏的天气,温暖中偶有凉风吹过,带着露珠的荷香飘散在小院里,男人的发丝随风飞扬,本来雪白的颜色现在变成了银色,在暖阳的照耀下,丝丝柔发反射着耀眼的光芒,有一种摄人心魄的魅力。
在他一再地恳求下,他的小丫头儿才随他搬到了龙焰宫同住。其实他更愿意陪她一起住到落心宫去,毕竟那里的一草一木可都是他当年为落心亲手种下或是他亲自设计的,尤其是那片桃树林,如今已经浓密成荫了。想想自己当年为落心建造落心宫的时候,她不仅又傻又笨还是个小结巴,可他却在不知不觉中为她种下了满园的桃树,杏树,梨树为得就是能够看到她在春天的花雨里快乐地吹着她喜欢的笛子。他还为她挖了荷塘,只是希望在夏日晨曦的薄雾中,她能在淡淡的荷香中睁开她贪睡的眼睛。还为她种了满院的雏菊,因为他希望在秋日的萧瑟里依然能看到她明媚的笑颜。而为她种的无数种梅树,只是为了在只有灰色的冬日里让她能够踏雪寻梅……
想到这儿,野狼风无奈地摇摇头,暗骂自己笨蛋,其实在他还是个少年的时候就已经爱上人家了,却如此后知后觉,还在人家面前耍横,害得自己苦苦地等待了十年才有了今天的幸福,这天底下还有比他更笨得人嘛!
可是他的小丫头儿现在还不想住到落心宫去,因为她觉得那里的阴气和鬼气太重。他很想把小落心的遗体赶快下葬了,入土为安。可是他的丫头却觉得那具身体有问题,非要先停了例诊祭祀后再观察些日子才能决定怎么办。其实他也是没有什么意见,可是他的小丫头非要住在她自己的家里。他堂堂的北格王,放着自己宽宽敞敞的王宫不能住,天天要去跟她挤那张小床依然没有什么意见,因为这样反而更方便他每夜每夜把她紧紧拥在怀里,强迫她每日在自己的吐息声中睡去。想到这儿,野狼风美滋滋地偷笑,因为他觉得这种挤在一起的睡觉方式即亲密又富有激情,他们的夫妻感情不仅不会变,反而会日久弥坚。
不过,他实在是太心疼他的小丫头了,每天从她家到王宫需要近一个时辰的车程,真是担心她的觉睡不够,所以他才把她拉到了龙焰宫一起住。想到这儿,野狼风再也控制不了自己的面部表情了,咧开嘴呵呵呵地笑个不停。以前他的小丫头很喜欢睡懒觉的,所以每早激情过后,他都会帮她盖好被子,让她继续睡,然后自己去早朝。可是,现在他的小丫头,好像变了一个人,明明还是睡眼朦胧却一定要跟他一起起床,跟他一起洗漱,帮他更衣,陪他一起用早膳,送他去上朝然后她还要去新建好的便民医院去上班。便民医院,多么奇怪的名字,不过她的小丫头说她生活的时代都管医馆叫医院。一个比他小几千岁的丫头,男人幸福地摇摇头,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去疼她才能表达出他的喜爱之情。
每天早晨一看到她那洁白纤细的身影不停地忙碌着,随风飞扬的发丝偶尔粘到她的红唇上,白里透红的脸蛋儿晶莹剔透,野狼风都会觉得他的女人就如一个不识人间烟火的仙子一个不小心掉到了他的怀里,恨不得把她揉碎了融进自己的身体里,一分一秒都不要分离。落心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关心过他,不仅一日三餐的配制她要亲自过目,甚至在他休朝的那一会儿工夫,这丫头都会坐在休息室里等着喂他按时服药。想着她的小药箱,野狼风又是摇摇头,里面的草药五花八门,有需要温服的,热服的,寒服的,含服的,调服的……真是太多种了,全是她特意为他配制的。
早上休朝的时候,那丫头总是举着她刚配好的祛寒丹跑到他的面前,那甜甜的话语真是贴心贴肺呀!她说什么来着,野狼风甜蜜地想着:风,你以前在寒冰室里呆得时间太久了,寒气邪毒已经侵入到你的身体里,以后一定要好好服用祛寒丹才行,我可是会时时刻刻监视你的呦!
野狼风美滋滋地想着心事,一转眼的功夫,他穿过了抄手游廊,“落心!”他又大叫一声,随风潜动的淡香徐徐飘来,野狼风赶紧幸福地闭上了眼睛让裹着荷香的满足肆意揉进他的胸膛;好希望他的眼睛再睁开时,那洁白的身影已经到了他的面前,温热柔软的身体扑到他的怀里。
等了半天,嗯?怎么没听到他的丫头那如百灵鸟般清脆的笑声,野狼风赶紧睁开眼四下里寻找,没见人影,“落心!”他再叫,还是没有回音,男人着急了,脚步匆匆地往荷帘轩走去。
一进门,突见对面的墙上挂了一幅超大的人头像,看到这画,野狼风忍不住仰头大笑,那画上的落心有张夸张的大嘴,俏俏地嘟着,眼睛色迷迷地盯着怀里的一只小野狼流着口水。男人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心里却是甜甜的,越看她越觉得可爱,恨不得跑上去抱着她啃个够。一扭头,男人看到桌子上摆满了饭菜,却不见他的女人。
“小明子”
“奴才在”
“王后娘娘呢?”
“娘娘亲自下厨为大王做的午膳,后来娘娘家里的人说有故人来访,娘娘嘱咐奴才伺候大王用膳,然后吃药,然后午睡。”小明子一口气说完,恭恭敬敬地把碗筷准备好,早有宫女送上了香茶。
野狼风坐下身,端起茶来刚想喝一口,突然觉得一个人吃饭很没味道,当啷一声把茶碗放下,他问道:“小明子,你可知娘娘她去了哪里?”
“娘娘说回她的宅子去了,让大王自己用膳不要等她了。”小明子如实禀告。
“这丫头,真是的,空着肚子到处乱跑。”野狼风发了两句牢骚,发现自己是越来越依赖她,一顿饭看不到,都会觉得食不知味,叹了口气,男人站起身吩咐道:“小明子,给本王换便装,去照壁街。”
落心在照壁街的宅子里,有一片湖泊,湖的中心有一个秀丽的八角飞檐的湖心亭。湖心亭中三个俊美的男人中俩个兴致勃勃,一个沉默寡言。三个女子中一个兴致勃勃,俩个沉默寡言。
“哥哥,柳惜下个月真得会到平安都来?”递了一块小蛋糕给怀中的漂亮宝宝,落心喜滋滋地问落痕哥哥。
“她修书给我,听说你的病好了,想来看看你!”落痕轻笑,表情平静。当年在西瑞的时候,落心就看出柳惜,冥野大陆排名第一的小富婆对哥哥有意思,这么多年来俩个人也一直都在通书信,看来关系还真是挺暧昧,不过这些人好像都挺面,喜欢打持久战。暗地里想想,落心突然觉得还是她家狼狼比较好,直接了当,爱了就是爱了,就是爽快。
“落痕哥哥,你告诉柳惜,来看我是要有代价的,空着手来可不行,你让她也出点儿银子我们一起建所职业学校,让那些因为战乱而无家可归的人到学校来学些实用的本领,这样就可以帮助他们摆脱困境了。”
经纪人 昏君与娇娇 他的小仙女超甜[校园] 花开千年:约定 [快穿]情话终有主 超级球王 掠夺重生者光环[快穿] 野兽嗅玫瑰 摆弄 炸毛辣爸 朱门绣卷 凌虚幻镜之凤栖传说 骑着毛驴回六零年代[GL] 娇妻归来:总裁轻点宠 生气不如争气大全集 朕带着十万死士穿回来了 誘惑氣息 [快穿]关于某AI适应社会的报告 不系之舟 奉旨冲喜
关于夫人是个娇气包养成甜宠易不染这辈子怎么也没想到,一病不起。给他冲喜冲好的是竟然是个三岁半的小娃娃,美名其曰童养媳。听得她奶声奶气的哭唧唧,易叔叔,你不要扔我出去,不然我就要饿肚肚了!谁是你叔叔?哦,那夫君,你留下我吧,我会吃很少很少的饭,会听你话的。软声软语的认真。只是,易不染原打算当宠物来养,宠着宠着就养上瘾了。全城觉得易家选童养媳冲喜是一场荒唐冲笑话,可养着养着,莫名就成了高调秀恩爱!...
关于王爷大腿不好抱花几枝前世受小人蒙蔽,不仅败坏了自己的名声,还错嫁渣男,最后落得家破人亡的结局。一朝重生归来,她决意撕开伪善姐妹的面具,破坏渣男的前途。谁知刚重生就惹上了腹黑王爷,为报救命之恩,花几枝进王府为奴为婢三个月,两清之后她顺势抱住腹黑王爷的大腿,将自己个花家带上了另一条不同于前世的路。原是想抱抱王爷的大腿,谁知最后将自己都搭了进去。...
这是一个修行者的世界,有道士,有佛陀,有儒生,有武夫,有妖魔,有蛊永照二年,风雨飘摇的大虞王朝在垂帘听政的太后换了两个皇帝的局面下,朝堂内外暗流涌动。赵错一睁眼成了郑国公府的长子,未婚妻还是京城第一美人,家族为太后娘娘的头号鹰犬,只要抱紧这只大腿肯定是高枕无忧,和那些越来越低调的穿越者前辈相比他真是太失败了。什么!未婚妻是妖族奸细?还是漠北妖庭的公主?勾结妖族是诛三族的大罪!太后娘娘会要我的命?当夜,赵错默默地在交杯酒里下了能把妖族大圣放倒的毒。身为世代镇守锁妖城并把持执刑司的赵家的继承人,他有一套齐全的刑具。然而这一晚,他被好看又可恶的妖女,种下了天下凶蛊之最的龙脉蠕虫!为压制蛊虫,赵错道法蛊术同修,执掌刑部拷问天下妖魔,多年后再回首,证道蛊仙!我叫赵错,将错就错的错!如果您喜欢大虞执刑官,开局拷问妖女未婚妻,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原书名报告长官夫人在捉鬼第五家女人代代只能活到28岁,是报应也是命。第五念作为第五家87代传人,以收服妖魔为己任,她因为追一只千年的狐狸精,误闯了某个人的梦境,本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理念,在妖物的手上救了他一条小命,虽然梦中拜天地不算什么,却是秉承了天地,也算是夫妻了。姑姑哭啼,第五念,你是蠢货吗?救人就救人,干嘛在梦里与那人拜了天地,你死后如何入得了第五家的祖坟?第五念没心没肺的问,为啥?你已经是闵家的媳妇儿了,我不管,你赶快给我去求一封休书。姑姑,别闹!拜托,二十一世纪去找人求休书,她不被人笑掉大牙才怪。果不其然,她求也求了,人家根本把她当成了另类引起他注意的不轨女花痴。不仅如此,还大力的表扬了她,说是他有生以来见过最特别的手段。闵御尘冷冷的说道,休书,可以有,看你的表现。表现你个球啊!...
老婆太高冷怎么办?多半是傲娇了,温柔一下就好了!这是一个有关男人如何努力让冰山老婆化作温柔贤妻的励志故事,情节感人,请提前自备纸巾...
穿越了,方莫一觉醒来回到三国,变成了一条狗,然后发现自己有一个金手指,开辟领土,就能获得各种恐怖的兵种。这下,方莫可就站起来了。虎豹骑?不好意思,我真的能驱虎逐豹!白马义从?不好意思,我有白蛇阵。西凉铁骑?能打的过一群拿着狼牙棒的金刚?吕布?别闹了,你连一个金刚都打不过!至于智谋?我的天,你不会以为一群猴子能为了几根破香蕉就背叛我吧?ps前面由于主角没有领地,所以这是一本慢热的书。ps2由于词汇原因,这注定不可能是史实正剧,很多好词都是三国之后,没办法,只能用了。你们要跟我计较,我也没法。如果您喜欢三国之神兽奇兵,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