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余师兄,我句句属实,那,那西医,从微观,哦不,从细胞的层面来探索人体,擅长借助器材来……来研究人体,然后,治病不需要煎熬药草……对,有各种各样的丹药来解决人的生老病死……”郑烨磕磕绊绊地说出一堆话,这都是他印象中的西医。
“细胞是何物?”
“细胞……细胞是组成人体的……基本单位?对,基本单位,然后,每个人其实都是由无数的细胞组成,然后,这些细胞都有细胞核,还有细胞壁……还有……”
郑烨到这个世界十六年,高中时学过的知识全忘了,他尽力回想也只能迷迷糊糊想起一些基本知识。
“这就是你说的细胞?”余子规面无表情地捞起之前的那个肾,看向郑烨。
“不,不是,肾是人体器官之一,是由无数细胞构成的,你可以将人体理解为一座大山,而这细胞是构成大山的一沙一砾,山峰,磐石等是内脏血液……”
也不管自己的比喻对不对,郑烨张口就来。
“大山?沙砾?构成……”余子规喃喃自语,双眼放光。
“咳,这细胞啊,是人体的根本,控制人的生老病死,我们的修炼,看似是锻炼骨骼血肉,其实是在锻炼我们的细胞,只要师兄你了解并掌握了细胞,人体奥秘在你面前都不是奥秘。”郑烨见有了效果,乘胜追击。
“我如何才能看到这细胞,又该如何去掌控。”余子规一脸认真。
这个世界又没有显微镜,我哪知道怎么去看到细胞,我也不是列文虎克,造不来那显微镜。不对,这可是修仙世界,应该是有内视这一说法吧?郑烨想到了一个办法。
“想必师兄知道内视吧。”
“不知道。内视是什么?西医的某个学问吗?”
???
这有点出乎郑烨的预料。他回想了一下邢家那几个化婴老祖几次讲道。似乎是化婴之上才有类似于神识的说法?
“内视是修士运用神识,对自身进行观想的一种手段,借此手段,可以一窥细胞的奥秘。”郑烨一本正经地说道。
“神识?这是大修士才会有的手段。”余子规摸了摸下巴,自言自语道,“看来我得尽快突破了,可这样以后就没有机会名正言顺的抓人做药奴了,算了,也没什么大不了,连续参加了数次试炼,后天境界的药奴对我的作用已经不大,该试试练气修士了……”
原来这余子规来参加七杀谷试炼只是为了做实验,听他的语气还连续参加了好几次。郑烨不得不佩服,五百个人活三个,百不存一的概率,这得多强的实力才敢连续参加数次,还次次都活了下来。
“对了,你说西医有专门的器材来探究人体结构,是什么器材,你会做吗?”
“这……余师兄,西医器材多样,而这些器材大多需要珍贵材料才能铸造,七杀谷里暂时是做不出来了,如果师弟我能活着出去,必定为师兄打造全套器材!”
“你倒挺聪明的。”余子规看了一眼郑烨,转了转手中小刀,轻笑道,“可落到我手中,就没有我问不出来的事情。”
“同为医学药理爱好者,想必余师兄也知道,医学知识繁多复杂,就算师兄问出了这些知识,一时半会儿也难以理解,而且这器材,就算得知了铸造方法,可没人教师兄使用,也难以发挥其用途。若是师弟我活着出去,我的就是师兄你的啊!”
“有意思。”余子规沉吟片刻,随后抬起郑烨下巴,语气冷漠,“你可以活着出去,不过在试炼结束之前,你必须全心全意做我的药奴,替我试药。你放心,都是毒不死人的药。”
“那,师兄,可以将我这铁链解开吗?”
“你确定吗?我这洞中遍地是毒,你若不想突然化作一滩浓水,不妨试一试。”
“那还是算了吧,我觉得这样也挺好的,人挺精神的。”
余子规一笑,贴着刚才小刀划过的地方,又轻轻划了两下,他拿起一小片肉,满意地离去。
郑烨疼得直抽搐,还是挤出一个笑容。
我忍。
洪荒:推演神话法,打造至高洪荒 剑问红颜 特种兵:神级驯兽师 从漂洋开始,辞职接手艾美集团 顶级国运:开局扮演雾山火行 从帝骑开始的综漫 惊世第一妃:魔帝,宠上身! 重生九零:傲娇厉少,吻上瘾 诸界boss队 洪荒:我成了纯阳至尊 国运:扮演埼玉,光头亮瞎全世界 篮球新秩序 支付我十亿:葬礼荒天帝为你送行 全职后卫 我!岳飞!开局手撕圣旨拒不撤兵 天赋重生之洋洋得意 都市:开局怒怼女神 我是偶像剧教父 静嘉 女配她只想当咸鱼
管你主角还是穿越者,只要你在圣魂村,觉醒武魂那就要看我素云涛如果您喜欢斗罗之我是素云涛,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种田刷钱,悠闲一生。简介无力,请看正文。如果您喜欢种田刷钱,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南洋情殇(番外一)风高浪急的海面上,一艘载着满船女人和货物的轮船前往马六甲海峡的一座小岛。黎季月浑身捆绑着,和一群女人关在船板下,她忘记了她是如何被懵晕,如何被抓上这艘船。。。黑暗中,火星子忽明忽暗,一个男人吞云吐雾般喷着烟圈,一双漂亮深邃的眼睛,复杂森幽地盯着自己!御少爷!这姑娘是这次抓来的上等货色!你验验货!...
在王团团成为一本书的盟主时,这本书给她带来了一个福利。她穿越了,穿到了这个书的世界。作为一名死忠粉,她对这个世界的剧情了如指掌。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吗?她又不是女主,女配,而是女主的对头,最美雌性索菲亚。那个跟女主作对,被万众粉丝唾弃的女反派。让她早点死的反派,也是小说中前期女主的最大对头。她差点害的女主一尸两命,到最后自己却是一尸六命。生下的小虎崽一个都没有活,自己的小命也没了。为什么给了她穿书的命,却让她不得好死呢。清醒之后,王团团决定改变命运,远离男主和女主,这样才能够保住小命。本书又名异世夫君是反派,是异世系列文呦如果您喜欢穿书反派逃命守则,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大叔,你要是再年轻点,我就收你做我的小狼狗。十六岁那年,她调戏了一个比她大七岁的大哥哥,从此,清冷寡言的男人,心里就住进了一个少女的影子。五年后,再次相遇,他用尽所有算计,只为把她护在怀中宠宠宠。人前,他是清冷高贵的帝都太子爷。人后,他化身为狼,简直要把她宠上天。叶阑珊巴巴地道大叔,我要的是小狼狗,不是大灰狼...
大火之后。李灿摘下盆栽小树中的果子塞进嘴里。他感觉喉咙有点痒,然后他竟然咳嗽出一团火!难道我是红孩儿转世?如果您喜欢神秘之树,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