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大约一个星期以后,我的手臂差不多好了,回学校之前量了一下体重,长了大约三公斤。已经算是大事情了,尤其在这个时候,在莫凉要回来之前,在我最需要漂亮的时候。
在加大运动量的同时,我也开始节食,一天至少敷上两个面膜,早一个,晚一个,补水的,美白的。做完了作业,大部分的时间里,我阅读一些技战术书籍:琼瑶的《窗外》,亦舒的《人淡如菊》,还有《鲁迅与许广平》等等,我觉得已经从心理上做好了打一场师生恋攻坚战的准备。
经过分析,我发觉大部分能够搞定老师的女学生要有两个重要的气质:游离和纠结。详细点说:脖颈要低垂,眼神要无焦,偶尔抬起头,蹙眉作讯问状,这道题,弄不懂,弄不懂,而弄懂之日,正是搞定之时!不可以太运动,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一定要热爱中国古典文学,并有一定造诣。我仔细想想,别的可以装,但是这个可真是难为我了。本着只要努力就会有收获的原则,我硬着头皮读了几天唐诗宋词,想陶冶一下气质和情操,后来居然看窜行了。
那厢林华音却有好消息,她减掉了4公斤的体重,小肚子一点都没有了。学校乐队在青年节的时候有报告演出,林同学成了首席大提琴手。
我跟她说话的时候,她正在试一条演出时要穿的礼服,“嗖”的一下侧面的拉锁就能上去,转一圈给我看,淡紫色的绸缎包着小细腰,真好看。
林华音说:“我觉得你应该放轻松,男的就是这样,越在乎就越得不到。”
“你说的好听。”我抬头看她,“你喜欢一个人七八年了,他眼看要回来了,你给我放轻松一个试试。”
她坐下来拍拍我的肩:“哎,你不是说,他可能喜欢的是那个挺漂亮的日本女人吗?”
我点点头,捋一下自己的长头发:“就是为了这个,我一直这个发型。”
“那你得先确定这个啊,否则不要劳累了很久,结果发现人家好着呢,自己是剃头挑子一头热。”
这个事情我不是没有想过,但是时间久远了,对于年幼时的判断也不太能够肯定,更何况,如果他们还好着,莫凉为什么自己回来?不过,林华音说的也是不无道理的,我现在的样子过于紧张了,恐怕影响到时候的临场发挥。
华音照镜子,来回转个圈,对自己很满意:“我跟你就不一样,我越是喜欢谁,我就越不在乎他,兵法有云:放长线,钓大鱼。”
我笑起来:“你说的是什么兵法啊?”
“《老子兵法》啊,你语文不好,我不跟你说了。”
我再差也不至于不知道这个,正要反驳她,看她那副得意洋洋的样子好笑得很,心里龌龊的想,我才不去纠正她呢,让她在更多的人面前露怯吧。嘎嘎。
华音给我一张票:“去看演出哦。这可是好位置。再看看我们乐队有没有好的小伙子,我介绍给你。”
“我刚跟你说完那个,你就跟我说这个,你也太不尊重我的初恋了。”
“初恋是用来哀悼的,不是用来尊重的。”
演出那天我去了。
演出之后她问我她表现怎么样,我心虚的竖起大拇指称赞一番。其实我根本就没看着她。我也没有看到别的乐手。阴魂不散的叶海是长笛手。安全起见,我想离开来着,可当我看到穿着白色宽袖的衬衫,黑色的长裤的他手持金色的西洋长笛吹奏出《魔术师之夜》的领衔音乐的时候,我就根本没挪得动步子。
在后台的休息室里,林华音边对着镜子卸假睫毛边对我说:“等会儿我们乐队一起出去k歌然后去吃夜宵,你跟我一起去。”
我正在想要不要去,叶海推门进来了。
我们互相看了一下对方,都没说话,都有点不安。
然后我迅速的扫视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向后退两步,挨着墙站稳当了。
叶海进去,跟里面一个正在擦小号的男生击掌,那男生说:“等会儿不喝到十瓶不许走啊。”
叶海道:“坐啤酒箱套上喝,谁怕谁啊。”
华音看看他,小声对我说:“那个叶海,你看到没有?新来的吹笛子的,李家伦说,整个乐队,除了我,就数他最有范儿。”
“谁是李家伦啊?”
噬火武道 中华医仙 十年一品温如言 见过海啸却没见过她微笑 崔老道捉妖之夜闯董妃坟 晨阳 女总裁的超级保镖 妃你莫属:冒牌王妃不好惹 初次爱你,为时不晚 本王知错了 知你如我,情深不负 江先生,你心动了 邪猴 美女的近身兵王 鸿蒙道尊 国民老公,你好! 幸孕萌宝:拐个男神做爹地 茅山道派事务所 天才小毒妃 蜀山剑侠
管你主角还是穿越者,只要你在圣魂村,觉醒武魂那就要看我素云涛如果您喜欢斗罗之我是素云涛,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种田刷钱,悠闲一生。简介无力,请看正文。如果您喜欢种田刷钱,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南洋情殇(番外一)风高浪急的海面上,一艘载着满船女人和货物的轮船前往马六甲海峡的一座小岛。黎季月浑身捆绑着,和一群女人关在船板下,她忘记了她是如何被懵晕,如何被抓上这艘船。。。黑暗中,火星子忽明忽暗,一个男人吞云吐雾般喷着烟圈,一双漂亮深邃的眼睛,复杂森幽地盯着自己!御少爷!这姑娘是这次抓来的上等货色!你验验货!...
在王团团成为一本书的盟主时,这本书给她带来了一个福利。她穿越了,穿到了这个书的世界。作为一名死忠粉,她对这个世界的剧情了如指掌。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吗?她又不是女主,女配,而是女主的对头,最美雌性索菲亚。那个跟女主作对,被万众粉丝唾弃的女反派。让她早点死的反派,也是小说中前期女主的最大对头。她差点害的女主一尸两命,到最后自己却是一尸六命。生下的小虎崽一个都没有活,自己的小命也没了。为什么给了她穿书的命,却让她不得好死呢。清醒之后,王团团决定改变命运,远离男主和女主,这样才能够保住小命。本书又名异世夫君是反派,是异世系列文呦如果您喜欢穿书反派逃命守则,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大叔,你要是再年轻点,我就收你做我的小狼狗。十六岁那年,她调戏了一个比她大七岁的大哥哥,从此,清冷寡言的男人,心里就住进了一个少女的影子。五年后,再次相遇,他用尽所有算计,只为把她护在怀中宠宠宠。人前,他是清冷高贵的帝都太子爷。人后,他化身为狼,简直要把她宠上天。叶阑珊巴巴地道大叔,我要的是小狼狗,不是大灰狼...
大火之后。李灿摘下盆栽小树中的果子塞进嘴里。他感觉喉咙有点痒,然后他竟然咳嗽出一团火!难道我是红孩儿转世?如果您喜欢神秘之树,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