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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张(第1页)

待两个儿子都能挣钱养活自己了才关店歇业,但是清闲日子呆久了也会闷,正好孟家老大有子,两老高兴已极,今晚便是要跟刘华谈这件事。

“小华,你嫂子生了,是个大胖小子。”刘母已按捺不住对在洗水间的儿子大喊。

“真的!”刘华心花朵朵,喜出望外,大喜过望,乐翻了天,这高兴不仅是因为孟家新添一丁,更主要的是私心,大哥他们无疑是给自己卸下了一副重担,大哥大嫂,我爱你们。

“你大哥让我和你妈过去。”孟父说出了要和儿子商量的事。仍下小儿子一个在家,还是有点不放心。

“真的!”第二个惊喜呀,刘华几乎要跳起来了,他自由了。

“没良心的死小子,高兴成这样。”靳淑兰气得揪过他耳朵大骂。

因兴奋过度,晚上刘华又失眠了,于是从抽屉里摸出张北的照片,傻傻地看,这张照片是一次出去玩时他硬拉着张北拍的,照片上的大男孩儿半躺在草地上,有一点不耐地盯着镜头,俊美帅气,狂放不羁,浑身上下都是满满的自信和活力。刘华看着看着就会把嘴唇贴上去轻吻,这举动很傻,可他却总是情不自禁,每当这样做的时候,胸膛就涨得酸酸的,又欢喜又难受,原来喜欢一个人爱一个人的感觉就是这样,看着他的照片都会情感勃兴,还有,一天不见就想,总想他现在在干什么,看见他和别人在一起就不舒服。虽然和他做朋友,每天也都是欣喜,可是,他想进一步接近他了解他,想要爱他,想和他做情人,这是二十几年他第一次有这样强烈的情感求,尽管知道这是个疯狂的念头,刘华却无法抑制无法抵御。他第一次知道,自己是这样热情的人。深藏在淡漠无心的外表下热情和疯狂,现在被张北引出来了,再也收不回去。以前,也曾谈过恋爱的,高中一次,大学一次,因为周围的同学都在钓女孩,也就随波逐流追过几个女孩子,倒真的追成过两个,但在高中毕业和大学毕业时就自然散了,恋爱过程中,他没付出多少,分手了根本没觉得怎样,毕业工作了,每天无所事事的混日子,越混越懒,以至于生出了找个富婆养的想法,虽然不会真的那么做,可也说明自己的穷极无聊,不过,今后的生活可能不会无聊了,说不定会起大风浪。刘华苦笑着放下照片,躺回床上,两眼辘辘,一会想张北在干什么,一会想怎么才能让张北知道自己的心意,一会想踏上这条路之后会遇到的艰难险阻,一会又自卑不已,他太普通了,长得虽不难看,可也没好看哪里去,不笨,可也没聪明到考第一拿奖学金的地步,从小到大,他就是这么普普通通过来的,顺利却没什么亮点的人生,现今才发现自己太普通,哪里能配得上那么耀眼的一个人,唉。

于是,在月华下,刘华翻来覆去,长吁短叹,做尽了才子佳人中才子爱上佳人之后辗转相思的丑态,张北张北张北,我被你害惨了。

确定了自己的爱恋后,又一个极严重的问题横在了刘华面前,他该怎么去追求一个男人呢?送花?写情书?请看电影?请吃饭?郊游或去公园动物园玩?还是送礼物?以刘华贫乏的恋爱经验只能想出这么几种,而且都是追女孩的常用方式,用到男人身上,合适吗?他很想和郎进商量一下该怎么办,可是虽然和郎进开过关于性向之类的玩笑,但若真的向郎进说明自己是个gay又是另外一回事了,怕是再好的朋友都不能处之泰然。这真是个难题,难题呀,刘华站在花店前一手抱胸,一手捏着下巴,前想后想,左思右想,也没想出个妥善的方法,进出花店的人都看着这个俨然在思考人生大事的男人,奇怪不已。

“小华,你在这干什么?”就在刘华冥思苦想的当,却忽然听到了心上人的声音。最近他练就了一样本领,哪怕是周围再嘈杂,他再魂游天外,也能听到张北的说话声。

张北老远就看见这家全市最大的花店前有一个人身穿黑西服,顶着一头乱发,在黄叶纷纷秋风萧瑟中孓然独立,一副思想者的表情,切,要扮酷也不是这么个扮法,近前了才发现这人竟是刘华,忙摇下车窗,探头出来叫他。

“啊,我……我想买束花,嘿嘿。”刘华终于恢复正常,跑到张北车旁,献上最灿烂的笑容。

“你要去祭谁啊,看你穿的,耍什么呢。”看见刘华出乖露丑,张北就忍不住想训他,真是,到底是谁的年龄比较大啊。

“呃,郎进他爸爸病了,我想去看看。”刘华立即顺着张北的话头胡诌,总不能说自己因为看见花店就想着买束玫瑰送给眼前人的可行性。郎爸爸,对不起。

“要买你就进去,站在这想什么呢,要不是我叫你,你要站到地老天荒?”刘华的思维和行事有时很怪,张北虽说已经习惯了,但有时对他的脱线也有点看不下去。

“我在想,什么花代表我在暗恋你这个意思。”刘华一本正经地道,特别加重了“我在暗恋你”几个字。

“你拜托你别那么严肃行不行。”张北吓了一跳,反应过来后不禁一声大喝。

“嘿嘿,这是个严肃的问题嘛。”

“那你就严肃地在这想吧,我得走了。”张北决心不理这疯子,发动车子走人。自从认识死叶子,张北就对人不可貌相这句话有了更深的体会,这小子外表老实正常,其实肚子里的弯弯绕千奇百怪,让人防不胜防,啧,他怎么认识了这样一个人。

几天之后,孟父刘母终于登上了前往深圳的飞机,刘华在送走二老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张北请到家里,让他尝尝自己的厨艺。不知是哪个混蛋说的,要抓住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他的胃。

待两个儿子都能挣钱养活自己了才关店歇业,但是清闲日子呆久了也会闷,正好孟家老大有子,两老高兴已极,今晚便是要跟刘华谈这件事。

“小华,你嫂子生了,是个大胖小子。”刘母已按捺不住对在洗水间的儿子大喊。

“真的!”刘华心花朵朵,喜出望外,大喜过望,乐翻了天,这高兴不仅是因为孟家新添一丁,更主要的是私心,大哥他们无疑是给自己卸下了一副重担,大哥大嫂,我爱你们。

“你大哥让我和你妈过去。”孟父说出了要和儿子商量的事。仍下小儿子一个在家,还是有点不放心。

“真的!”第二个惊喜呀,刘华几乎要跳起来了,他自由了。

“没良心的死小子,高兴成这样。”靳淑兰气得揪过他耳朵大骂。

因兴奋过度,晚上刘华又失眠了,于是从抽屉里摸出张北的照片,傻傻地看,这张照片是一次出去玩时他硬拉着张北拍的,照片上的大男孩儿半躺在草地上,有一点不耐地盯着镜头,俊美帅气,狂放不羁,浑身上下都是满满的自信和活力。刘华看着看着就会把嘴唇贴上去轻吻,这举动很傻,可他却总是情不自禁,每当这样做的时候,胸膛就涨得酸酸的,又欢喜又难受,原来喜欢一个人爱一个人的感觉就是这样,看着他的照片都会情感勃兴,还有,一天不见就想,总想他现在在干什么,看见他和别人在一起就不舒服。虽然和他做朋友,每天也都是欣喜,可是,他想进一步接近他了解他,想要爱他,想和他做情人,这是二十几年他第一次有这样强烈的情感求,尽管知道这是个疯狂的念头,刘华却无法抑制无法抵御。他第一次知道,自己是这样热情的人。深藏在淡漠无心的外表下热情和疯狂,现在被张北引出来了,再也收不回去。以前,也曾谈过恋爱的,高中一次,大学一次,因为周围的同学都在钓女孩,也就随波逐流追过几个女孩子,倒真的追成过两个,但在高中毕业和大学毕业时就自然散了,恋爱过程中,他没付出多少,分手了根本没觉得怎样,毕业工作了,每天无所事事的混日子,越混越懒,以至于生出了找个富婆养的想法,虽然不会真的那么做,可也说明自己的穷极无聊,不过,今后的生活可能不会无聊了,说不定会起大风浪。刘华苦笑着放下照片,躺回床上,两眼辘辘,一会想张北在干什么,一会想怎么才能让张北知道自己的心意,一会想踏上这条路之后会遇到的艰难险阻,一会又自卑不已,他太普通了,长得虽不难看,可也没好看哪里去,不笨,可也没聪明到考第一拿奖学金的地步,从小到大,他就是这么普普通通过来的,顺利却没什么亮点的人生,现今才发现自己太普通,哪里能配得上那么耀眼的一个人,唉。

于是,在月华下,刘华翻来覆去,长吁短叹,做尽了才子佳人中才子爱上佳人之后辗转相思的丑态,张北张北张北,我被你害惨了。

确定了自己的爱恋后,又一个极严重的问题横在了刘华面前,他该怎么去追求一个男人呢?送花?写情书?请看电影?请吃饭?郊游或去公园动物园玩?还是送礼物?以刘华贫乏的恋爱经验只能想出这么几种,而且都是追女孩的常用方式,用到男人身上,合适吗?他很想和郎进商量一下该怎么办,可是虽然和郎进开过关于性向之类的玩笑,但若真的向郎进说明自己是个gay又是另外一回事了,怕是再好的朋友都不能处之泰然。这真是个难题,难题呀,刘华站在花店前一手抱胸,一手捏着下巴,前想后想,左思右想,也没想出个妥善的方法,进出花店的人都看着这个俨然在思考人生大事的男人,奇怪不已。

“小华,你在这干什么?”就在刘华冥思苦想的当,却忽然听到了心上人的声音。最近他练就了一样本领,哪怕是周围再嘈杂,他再魂游天外,也能听到张北的说话声。

张北老远就看见这家全市最大的花店前有一个人身穿黑西服,顶着一头乱发,在黄叶纷纷秋风萧瑟中孓然独立,一副思想者的表情,切,要扮酷也不是这么个扮法,近前了才发现这人竟是刘华,忙摇下车窗,探头出来叫他。

“啊,我……我想买束花,嘿嘿。”刘华终于恢复正常,跑到张北车旁,献上最灿烂的笑容。

“你要去祭谁啊,看你穿的,耍什么呢。”看见刘华出乖露丑,张北就忍不住想训他,真是,到底是谁的年龄比较大啊。

“呃,郎进他爸爸病了,我想去看看。”刘华立即顺着张北的话头胡诌,总不能说自己因为看见花店就想着买束玫瑰送给眼前人的可行性。郎爸爸,对不起。

“要买你就进去,站在这想什么呢,要不是我叫你,你要站到地老天荒?”刘华的思维和行事有时很怪,张北虽说已经习惯了,但有时对他的脱线也有点看不下去。

“我在想,什么花代表我在暗恋你这个意思。”刘华一本正经地道,特别加重了“我在暗恋你”几个字。

“你拜托你别那么严肃行不行。”张北吓了一跳,反应过来后不禁一声大喝。

“嘿嘿,这是个严肃的问题嘛。”

“那你就严肃地在这想吧,我得走了。”张北决心不理这疯子,发动车子走人。自从认识死叶子,张北就对人不可貌相这句话有了更深的体会,这小子外表老实正常,其实肚子里的弯弯绕千奇百怪,让人防不胜防,啧,他怎么认识了这样一个人。

几天之后,孟父刘母终于登上了前往深圳的飞机,刘华在送走二老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张北请到家里,让他尝尝自己的厨艺。不知是哪个混蛋说的,要抓住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他的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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