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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武器装备(第2页)

于是艾克斯找来一个木桶装满水,然后又取来一堆火炉下烧剩下的木炭灰,以及锻造台下面的铁屑混在一起。让老板将剑烧红变软取直,迅速放入木桶里冷却,然后再烧红锻打后放入桶里冷却,往复几次后,再放入炉火中略微烧红,最后再插入木炭灰和铁屑的混合物中慢慢冷却即可。

这种看似简单的方法,并没有多浪费武器店老板什么功夫,让班达克大呼不值,他并不知道,这就是大名鼎鼎的“淬火”和“回火”了,虽然艾克斯的手法比较粗糙,并没有完全达到淬火和回火的理想效果,从剑的表面上看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但是其实硬度和韧性都已经有很大幅度的提升,很难再砍弯了。这是艾克斯在一部纪录片里看到的,估计这个时代这种技术应该还没有普及。又经过一番略微的打磨,这把诺德剑就修好了。

二人离开的时候,班达克觉得吃了亏,想到艾克斯曾经做过一把木矛,非要在那堆诺德海盗的旧武器中硬拿一个铁枪头不可,搞得艾克斯哭笑不得。

在回商队落脚旅店的路上,班达克皱着鼻子指了指铁枪头上挑着的那件锁子甲道:

“先生你确定要穿这件诺德海盗的护甲,这味道可是很难除去的?听说有人穿了诺德海盗的衣服还会生病,这会有损你的身份啊。”

“这都不是事儿。”

艾克斯自信满满的道,其实他早就想好了处理这件锁子甲的办法。

回到旅店后,艾克斯通过老约翰,从旅店老板那里借来一口大锅,放入些许草木灰掺入水中,把那件锁子甲清洗过后再放入大锅里,大火烧开后持续大约半个小时再取出冲洗干净,这样经过弱碱性的草木灰和滚沸的开水处理后,不仅洁净了锁子甲的污垢,杀灭了上面的细菌,还能让内衬上松松垮垮的皮革变得更加有型,穿起来更加舒适。

为了更稳妥一些,艾克斯又给了雅米拉10个铜币,让她买一些薰衣草回来,放到锅里倒入清水,再次将锁子甲放到锅里文火泡煮了一个小时,然后取出挂在炉火边慢慢烘干。

就这样过了一夜,第二天早上一件干净的半身锁子甲就大功告成了。当艾克斯穿上这件焕然一新的半身锁甲时,不仅上面的污渍腥臭味没有了,连金属的锁链也显得质感锃亮,还透着淡淡的薰衣草味道,穿在原来略显单薄的艾克斯身上,竟衬托出几分英武之气。看着满脸自得和惬意的他,众人纷纷艳羡不已,特别是班达克,他可是知道这件臭鱼抹布的本来面目,要不是时间不允许,他也想如法炮制这么一件。

这时雅米拉捧来一套细亚麻衣裤和一双牛皮靴,老约翰走过来解释对艾克斯道:

“前些天行一直在荒村野地行商,买不到像样的衣服,昨天一到德赫瑞姆城,我就让裁缝店连夜赶制了这套衣服,只是商队财力有限,没钱制作面料更好的衣服,希望先生不要嫌弃。”

这话说的艾克斯还能有什么好说的,只是他虽然心中高兴的乐开了花,但面上却非常虚伪,假模假样的推辞了半天,班达克见状旁边跟着补充说这也是为了感谢他昨天给商队挽回了损失,这厮才厚着脸皮接下了。

俗话说的好,人靠衣裳马靠鞍,脱掉那件破烂潮湿的麻片,艾克斯穿上全新的衣服和靴子,套上那件半身锁甲,再背上班达克帮忙打磨好的诺德长剑,乍一看,像极了横店影视城里走马江湖的剑客,就差一顶斗笠和一领披风了。

当艾克斯穿好这身行头出现在众人面前时,引起一阵不小的轰动,众人纷纷唏嘘不已,特别是雅米拉,那眼神已经迷离陶醉了,仿佛见到久别归家的丈夫一样,贴上来帮忙整理衣服。

就这样如众星拱月一般,在众人的拥促下,艾克斯一行出了旅店,离开了德赫瑞姆城。

一时间就处于众人焦点位置上的艾克斯,表面上古井无波,内心却慌的一批,他甚至怀疑是不是自己有明星体质,不就换了套新衣服吗,难道昨天的那件锁子甲有魅力属性加成?虽然他以21世纪文明人的姿态,从心理上俯视众人,可是毕竟他原本就是一个屌丝,突然之间貌似成了商队里的重要人物,内心怎么能不慌呢?他就怕时间久了绷不住啊好吗。

好在这种慌乱并没有持续多久,一个小插曲让他有所明悟,好像知道了原因,随即又让他陷入了苦恼的思索中。

那是商队刚出德赫瑞姆城门的时候,一支马队从城里驶出,引起了一阵不小的骚动,路上往来的行人看见驶来的马队都自动让道于路旁,马队里一个鲜衣怒马的人特别显眼,只见那人身穿酒红色的天鹅绒外衣,腰挎一把白色貂绒缠绕的弓箭,骑着一匹装具华丽的黑马,一看就是个有钱的贵族。

“城主大人好威风啊,看样子是出城去打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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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克斯听见旁边的有人小声的说。

“那是一个耐博,和你一样?”

指了指远去的城主一行,雅米拉贴着耳朵对艾克斯说,自从今天穿了新“装备”以后,似乎真的增加了魅力属性,以前还保持一定距离的雅米拉今天几乎和他寸步不离。

“耐博?”

这是个新单词,艾克斯不知道什么意思。

“是的,耐博,这座城都是那位耐博大人的封地。”

雅米拉肯定的点了点头。

艾克斯这才明白“耐博”一词的意思,差不多应该是贵族或者贵族的某种头衔,突然之间他就明白了,原来雅米拉把自己当成一个贵族了,怨不得从昨天起一众人表现的如此奇怪,让他受宠若惊的心虚不已,如果是大家把他成贵族,那就解释的通了。

要知道在尊卑分明的古代,人们对阶级的观念是刻在骨子里的,特别是西方中世纪,在火枪没有发明之前,贵族身份会对平民产生类似于物种相克的心理威压,就像老鼠畏惧于狸猫,百兽躲避于狮虎。不过他心中还是不很确定,便狡猾的附耳问雅米拉道:

“你是怎么知道的?都还有谁知道?”

“本来只有我父亲和班叔叔知道,我也是父亲告诉我的,还让我保密,但是昨天你在啤酒作坊发威以后,大家伙都这么认为了,还在私下里议论呢,有说你来自库吉特汗国的,有说你是来自萨兰德酋长国的。”

雅米拉像一个小八卦一样,得意的对他说道。

“是吗?我可不是,不要乱说哦。”

艾克斯怕误会更深,下意识的说道。

“放心啦,昨天你和班叔叔去买武器的时候,父亲已经交代大家了,不允许对车队以外的人说起这事,昨天临时雇用的3个人也不行。”

艾克斯知道这下解释不清了,不置可否的歪头耸了耸肩,便不再做声,心里却开始打起了小算盘。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他可以说是一无所有,还差点丢掉了小命,更不要说别的穿越者标配的什么主角福利啦、金手指啦、系统加点啦、意识空间啦、兑换平台啦什么的,毛线都得。现在被人误会为是贵族,可以说是他穿越到现在得到的最大优势了。

既然是优势,那可要把握好利用好,这样才能变成有利因素。可是既然是误会,就很可能会有真相大白的一天,怎么才能不被戳破呢?他左思右想了半天,一时间也想不出什么有效的办法来,最后他只得决定暂时先抱着既不否认也不承认的态度,看看情况的发展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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