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黄衣女子微微福身,“见过诸葛神医。”
这三年来,诸葛明已经不允许别人叫他神医。不是自谦,是他知道自己的医术并不高明,至少,对比起温意,他真算不得高明。所以,这三年来,神医这个称呼,基本不会有人再叫。
此刻听黄衣女子叫他,他蹙眉道:“你叫我诸葛明或者诸葛大夫即可!”
黄衣女子含笑嗯了一声,“是的,诸葛大夫。”
“请坐,这位姑娘,不知道如何称呼?”诸葛明打量着黄衣女子,她约莫二十出头,容颜清丽,头上包着浅蓝色头巾,活像个从乡野出来的乡下姑娘一般。只是这般不打扮已经有这般的容颜,若再换上华服,稍作打扮,不知道怎生的美丽呢。
黄衣女子坐在椅子上,手中还抱着包裹,她回答说:“我叫温意!”
诸葛明猛地抬头,眸光落在她的脸上不断地巡视,有些难以置信地问道:“你叫温意?哪个温意?”
“温暖的温,情意的意,怎么了?”温意脸上依旧带着一抹浅笑,只是心中却微怔,看他的神情,仿佛温意这个名字带给他莫大的震撼。莫非,宋云谦和他说过?
诸葛明审视着她,眸光锐利,“姑娘家乡何处?以前可曾来过京城?”
温意回到说:“年少的时候,曾经随恩师来过一次,住过几日,长大之后,便不曾来过了。”
“敢问姑娘的恩师是?”诸葛明急忙追问。
温意有些涩然,“说起来有些惭愧,我至今不知道恩师的真名,只是,旁人都唤他山野大夫。”
如此说来,便是没有来迹可循。
诸葛明坐在椅子上,手里转动着杯子,静静地凝视着温意。温意安之若素,喝着小方奉上来的茶,对诸葛明的注视仿若瞧不见。
“姑娘精通医术?”诸葛明聊天的口吻问道。
“精通不敢说,在诸葛大夫面前,怎敢这样说?其实我早就听闻诸葛大夫的威名,实不相瞒,这一次我入京,也是冲着诸葛大夫来的,想跟诸葛大夫学习医术,不知道诸葛大夫能不能给我这个机会呢?”温意用崇拜的眸光看着诸葛明。
诸葛明眸子里的光一寸寸地暗淡下去,话可以骗人,但是神情却骗不了。若是往昔的温意,又哪里会用这样崇拜的眸光看他?她自己的医术都比他高出几个级的。
在听到温意这个名字的时候,他第一时间就想起她会不会死后又借尸还魂了?这个可能不是没有的,既然她当初可以附身在杨洛衣身上,自然也可以附身到其他女子身上。
当然,虽然此刻心里有些失望,但是,他还没有放弃。
“对了,姑娘有否看过《本草纲目》?”诸葛明不着痕迹地问道。
温意有些迷茫,虚心问道:“我医术粗鄙,竟没看过,不知道这本《本草纲目》是出自哪位大夫手笔?”
“你没看过啊?”诸葛明似乎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又道:“这本书,我一直都在寻找,我无幸得见,只是听一位故友说起过。”
“哦。是这样啊!”温意也不无惋惜地道,“若是诸葛大夫寻得了,不知道能否借给我看看呢?”
“当然!”诸葛明道,他又问道:“不知道姑娘是否学过针灸?”
温意含笑道:“学过一二,只是不精通。”
诸葛明眸光一闪,瞧着温意,问道:“假设有一位病人,一直头风痛,该如何下针呢?”
“头风痛患者,因素有痰火,风寒袭入则热郁而头痛经久难愈,所以患头风痛的患者,一旦发作起来,痛楚往往是难以忍受的,更伴随鼻目胀痛,头晕等等。用药物治疗远不如针灸好。这病虽然很麻烦,但是下针却十分简单,只在膈俞穴下针之后在百会穴再下一针,为期半月,即刻病愈。”温意说起针灸,娓娓道来。
“这么简单?须知道这个病反反复复,只能抑制,不能治愈的,莫非就不需要搭配用药吗?”诸葛明问道。
“用药也不是不可,固本培元,疏通血管,药的作用还是有的。只是,是药三分毒,就算中药的药效多好,总有副作用的,所以,我一般建议,若能针灸,就不要吃药。”温意道。
诸葛明瞧着她,颇有些欣赏,“你说的没错,是药三分毒,连那些补品,也是如此,适合就好,若过多,是会伤了人体的根本。那些长年累月吃补品的人,未必就比寻常百姓健康。”
温意含笑道:“当然,也并非是补品之过,凡事都应该有个度,过了,便适得其反。”
凌天武帝 史上第一宠婚 慕总追妻很别致 山窝里的科技强国 穿成炮灰后我掰弯了反派总裁 他和我的青春赞歌 匈奴最后一个风水师 神级微信群 余生请多指教 锦娇 重生之兄弟情深 [快穿]我做学霸那些年 世上难逢我竟逢 [快穿]性情中人 万草丛中一只猫 男神在上幼儿园 救世主都是美少女 总裁的天价新娘 被每个世界的爸爸X一遍(高H 快穿 ) 我把三年给了你
管你主角还是穿越者,只要你在圣魂村,觉醒武魂那就要看我素云涛如果您喜欢斗罗之我是素云涛,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种田刷钱,悠闲一生。简介无力,请看正文。如果您喜欢种田刷钱,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南洋情殇(番外一)风高浪急的海面上,一艘载着满船女人和货物的轮船前往马六甲海峡的一座小岛。黎季月浑身捆绑着,和一群女人关在船板下,她忘记了她是如何被懵晕,如何被抓上这艘船。。。黑暗中,火星子忽明忽暗,一个男人吞云吐雾般喷着烟圈,一双漂亮深邃的眼睛,复杂森幽地盯着自己!御少爷!这姑娘是这次抓来的上等货色!你验验货!...
在王团团成为一本书的盟主时,这本书给她带来了一个福利。她穿越了,穿到了这个书的世界。作为一名死忠粉,她对这个世界的剧情了如指掌。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吗?她又不是女主,女配,而是女主的对头,最美雌性索菲亚。那个跟女主作对,被万众粉丝唾弃的女反派。让她早点死的反派,也是小说中前期女主的最大对头。她差点害的女主一尸两命,到最后自己却是一尸六命。生下的小虎崽一个都没有活,自己的小命也没了。为什么给了她穿书的命,却让她不得好死呢。清醒之后,王团团决定改变命运,远离男主和女主,这样才能够保住小命。本书又名异世夫君是反派,是异世系列文呦如果您喜欢穿书反派逃命守则,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大叔,你要是再年轻点,我就收你做我的小狼狗。十六岁那年,她调戏了一个比她大七岁的大哥哥,从此,清冷寡言的男人,心里就住进了一个少女的影子。五年后,再次相遇,他用尽所有算计,只为把她护在怀中宠宠宠。人前,他是清冷高贵的帝都太子爷。人后,他化身为狼,简直要把她宠上天。叶阑珊巴巴地道大叔,我要的是小狼狗,不是大灰狼...
大火之后。李灿摘下盆栽小树中的果子塞进嘴里。他感觉喉咙有点痒,然后他竟然咳嗽出一团火!难道我是红孩儿转世?如果您喜欢神秘之树,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