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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日寂静的山林之中,此时虎啸与枪鸣并存,打破了所有的宁静。
陈志恒为求安全,只能选择离老虎最近的岭上开枪,但终究还是远了点,这一枪打中了伏于洗标饮水的老虎后肩,留下了一个献血淋漓的枪口,却并不致命,反而激化了山君的凶性。
其实最佳的开枪时机,应该是老虎吃饱了肉,饮饱了水,拖着自己满满登登的肚子回去睡觉时,但,哪有那么多的恰好和完美。
陈志恒只有自己一个人上山,这时候又已经天色将晚,错过了这一次开枪的机会,难道要等到半夜了再去找老虎?
这跟送死有什么区别,纯是去给老虎加餐去了。
所以,陈志恒这一枪开的不是那么太坚定,他自己也知道,老虎喝水的时候……不,任何野兽喝水的时候都是最谨慎,最小心的。
还是那句话:没办法。
那专在水边伏击饮水羚羊的鳄鱼几千上万年都是这样,它不知道怎么回事,还是去喝水的不知道怎么回事儿。
都知道,都是没办法。
第一枪开出去,命运没站在陈志恒这边,几乎是他开枪的同时,老虎正巧又晃了一下脑袋,子弹擦着虎耳打中了肩膀,虎啸声起,朝着陈志恒飞速的跑来。
陈志恒早就有所准备,暗骂了一声,看着飞速接近自己中的老虎,虽然本能的有所恐惧,但还是以经验以意志力控制着身体一动不动,开出了第二枪。
暴怒的老虎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最恐怖的东西之一,真正的吼声如雷,奔跑时的大爪子拍在雪地上所溅起的飞雪有两米多高,加之体型庞大,面目狰狞,獠牙森森,也难怪古人会把老虎视为山君,还将虎须作为辟邪的好东西。
这玩意儿向着人跑起来的时候,真是鬼见了都害怕,真有那种来自基因深处本能的恐惧产生。
这时候要是把扬言滑铲可破的人弄到陈志恒的位置,让他直面口鼻猩红,虎爪带血的老虎,一声吼下去,他不尿出来,就算他牛b。
陈志恒也是差不多,心跳如雷,耳膜刺痛,全身上下的每个细胞都在大吼着让他转身逃走,同时还让他双手无意识的乱挥,口中无意识的大叫,两腿无意识的发软……
但他忍住了,他没这么干。
老虎,很强,很猛,很可怕。
可是……
人类,是有枪的。
陈志恒虽然也害怕,但他是猎鹿人,开枪捕杀野兽,是猎鹿人的根本能力。
第一枪命中了老虎的肩膀,这已经算是失误,第二枪,陈志恒终于没有再次失误,“目送”着子弹从枪口发射而出,目送着它划破空气,目送着它钻进老虎的嘴巴里,目送着它爆起一团血雾,目送着,它消失不见。
……
老虎中弹,前冲之势不减,压在雪地上,蹭出老大一条深痕,然后缓缓停止,停在原地,又朝着坡下滚去,沾上满身的白雪,最终一动不动的,躺在了刚才它喝水的溪涧旁。
“呼……卧槽……”
陈志恒也是终于彻底的大口喘息,把之前一直憋着的那口气吐了出来。
从他偷偷摸上来,端起枪,到他第二枪开完,目送老虎倒地,一共也就几分钟的时间而已,但这短短几分钟给他的感觉,完全不止几倍的时间那样。
尤其第一枪和第二枪的中间间隙,一共也才几秒钟不到,但陈志恒现在回忆起来,好像又是和老虎对视,又是看到它鲜血狂飙,又是想起滑铲人,又是瞄准……
有点走马灯那个意思。
但此时此刻,陈志恒只觉得累,好像拎着锄头去刨了一遍地那么累。
“这该死的肾上腺素,真是……多亏了你啊!不行不行,我先歇会儿。”
陈志恒注视着地上的老虎,坐在了雪上,努力的调整呼吸。
这时他才有功夫看一下刚才老虎倒地的地方,离他也就不到30米。
而老虎跑过来之前喝水的位置,离他少说有7、8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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