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知道这样问有些不礼貌,但她就是想确认一下,是孤魂野鬼、还是她的亲人,如果是外来的,难保不伤害阿婆,那她就要想想办法把他们赶走。
阿婆表情立即转为哀伤,还长长叹了口气,“小珠有所不知,阿婆原是有家人的,可前几年,我们用攒了一辈子的积蓄在正街开了一家烧饼铺,就卖这肉烧饼,兴许是因为生意太好,就得罪了同一条街别家小饭馆,几个东家联手使了银子,天天让官兵来闹,不是说税收不够、就是说店里窝藏了嫌犯,哎呦呦……你听这说的是人话吗?”
“我们一个小本生意,哪里会窝藏什么罪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被这样一闹,生意自然一落千丈,我丈夫和儿子气不过,便上官府找那些士兵理论,可是却被不分青红皂白抓进了大牢,没几天,就来家里通知我和儿媳去给他俩收尸了,两条人命啊……就这么不明不白没了,我们把尸体拉回来,儿媳悲痛欲绝,就撞死在了院里那颗李子树下,可惜啊……可惜……当时她已经有三个月的身孕了,短短几天,便家破人亡,如今可不就剩下我一个老东西嘛,我无力承担这么多丧葬费,就找人在李子树下挖了个大坑,把人都埋进去了,反正都是自家人,也没什么可怕的。”
话落,她又歉意的朝小夏笑笑,“小珠,你别怕啊,他们都是好人,我老伴儿和儿子,平时杀只鸡都不敢哦,所以死了也变不成厉鬼。”
钟小夏感觉眼眶热热的,暗骂这个万恶的旧社会,也是仗势欺人、草菅人命,呸!再看看树下的人……不……是树下的魂,只是目不对焦看着这里,现在她才发现,他们看的不是她,而是阿婆。
“阿婆,我不怕,这么晚了,您、你早点回去休息吧。”她心中五味杂陈,看老人家佝偻着身子慢慢将门掩好,才转身落寞往自家方向走去。
怪不得,她之前一走进巷子就感觉阴气森森的,原来是有人家树下埋了尸体。
可走着走着,突然……她却猛地停下脚步,像被点了穴一样,愣在原地很久很久。
接着,她一点一点回过头,惊恐往阿婆家门前看去,刚才她拎着灯笼站在门口,那阿婆的影子就应该被照进院里,但她身后居然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连影子也没有,就像、就像漂浮在空中……
现在回想起来,她碰到阿婆时,怀里铃铛曾剧烈跳了一下,她还以为是为院子里的那些灵魂,然而如今才发现不对,有没有可能是为阿婆呢?
老天爷!她头皮一阵发麻,撒丫子就往家跑,连手里的纸包都被甩飞了。
回到家,她飞快把门从里面严严实实插好,调整半天呼吸、又贴在门上听了一会儿,确定无任何异常后才转过身来。
而借着灯光可以看出,院内肯定被打扫过,因为每一个角落都利落整洁,甚至比有人居住时还要干净,第一直觉……这肯定是季子封安排的。
失神一瞬,她走入堂屋内,却没敢进张大魁的房间看一眼,而是直接进了自己的小偏煞。
用灯笼里的蜡烛将桌上油灯点燃,发现四处也是一尘不染,完全不像久未有人居住的样子,没有霉味、甚至连桌子上都没有一丝灰迹,她知道,屋里能到这种程度,需得经常打扫才行。
算了!小夏摇摇头,不想再琢磨这些,明天还有很重要的事要做呢,因此还是早些休息为好。
可有了刚才的经历,她着实有些难以入睡,灵机一动……便去厨房翻了一瓶酒出来,应该都是张大魁活着时放在家的,但一打开瓶封,差点被那呛辣的滋味熏个跟头,据她估量,这酒六十度都得高高的。
然而为了能快点睡着,还是心一横,仰头“咕咚、咕咚”灌了几口,瞬间感觉都辣得烧膛了。
人家都说“酒壮怂人胆”,这话一点不假,起码等迷迷糊糊的感觉上来,真感觉什么都不怕了。
“咯喽”打个酒嗝,她摇摇晃晃走进卧室,轻车熟路翻出一个碗大的瓷器放在桌上,然后掏出怀中小刀、还有那串金铃,先将手掌割破,滴滴答答挤了小半碗血,同时口中施咒,接着便把小铃铛浸泡到鲜红的血液之中,这叫“供养”。
食过她血的金器,会与她气脉相通,也能具有跟她一样的灵力,而铃铛之所以能灵敏捕捉到亡灵的存在,就是因为吸了她血的关系,甚至经过长时间供养,异能会比她还厉害、还敏锐。
这已经是她第八次供养了,跟升级打怪一样,每次浸泡能量就会增加一点,十次之后,还要寻一个比她能力更强大的人,才能把铃铛修炼成更高级、更有灵性的法器。
虽然说明天用不上她亲自上阵,但多年以来便已经形成这种习惯,法器对她来讲,就是最得力的通灵助手,不做好万全的准备,她心里总会没底。
待一切安排妥当,她把伤口用手帕草草缠好,借着酒劲儿,躺在土炕上倒头就睡。什么恐惧、忧愁、失意、难过,通通让她见鬼去吧,明天太阳依旧会照常升起。
******
但季子封那边,寻人都要寻疯了!
他带领十几个府卫,沿着灯会旁边的每一条小路,来来回回寻了不下三遍,真可谓地毯式搜索,却始终一无所获,还好灯会散去,路上渐渐变得人迹罕至,他们可以肆无忌惮策马狂奔。
但随着每一次失望的消息传来、他心情就越发挫败一分,更是越来越自责。
大晚上的,她能跑到哪去呢?这臭丫头就是存心折磨人!生气可以骂他,不满可以打他,他绝对站在那不躲也不藏老老实实任她发泄,可干嘛这样一声不响跑滴爱,不知道他会有多担心吗?万一遇到坏人怎么办呢?她又不会武功!
但气归气,他还是像无头苍蝇一样骑着马,在大街小巷里契而不舍寻找着,虽然入夜后的气温很凉,却还是被热汗水打湿了内衫。
“大人,这眼见天都快亮了,您还是回去休息吧,我们留下来继续找张姑娘。”
几名府卫想劝主子回去,不明白大人要找的张姑娘到底是何来头?怎地让他这般心急火燎的找了一晚上?
“不用了!”季子封一口回绝,又道“你们再去城东看看。”接着便调转马头,扬鞭往相反的地方而去。
跑出几公里以后,他突然看向街角的一块牌子——五岳大街!锐眸骤然一亮,对呀!他怎么把这忘了?
立即飞身下马跑进巷口,甚至连马都忘了拴。
全职法师:水龙王 从亮剑开始成为航空之神 苟活乱世 快穿之反派他是偏执狂 徒儿,下山去祸害你师姐吧 重生盘龙,我吞了主神格 焚情 快穿:我,热于助人,最喜交友! 被芥子兰博士催婚,我只得接受 姐姐你马甲掉了 出逃半生,归来我是霸霸 迹部大小姐的柯学历险记 恨春光 悠闲海岛生活,开局给虎鲸扣藤壶 去鬼片世界充电的赛博天师 系统逼我带领美女小队杀出末世 竹马撩人:甜宠妹妹是只猫 星穹:轮回模拟,从病娇黄泉开始 这真是时空管理局? 现代有龙和骑士的战斗很奇怪吧
被老婆骂废物,在老婆面前抬不起头问你怎么办?简单,找神医胡小明啊!两口药酒下肚,保证让你重振雄风,第二天早上五点起床都不觉得累。亲戚来的时候痛不欲生问你怎么办?简单,找神医胡小...
我叫田云霄,是一名纯读者,但是有一天,我觉醒了系统,这该死的系统居然是让我去写书,然后想办法混进作者群,去直接面对各种作者进行催更。只不过令我没有想到的是,我一书成神了。本书又名我真的只是来催更的啊为了催更,我一书成神如果您喜欢为了催更,我混进了作者群,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我为美食狂叶秋叶本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厨师,却因为一个小小的误会得到了一辆美食基地车,从此踏上了以美食征服世界之旅。被誉为全球最大老饕的米其林美食杂志总编伊莎贝莉在杂志上公开向叶秋叶求爱,声称叶秋叶吻过她,她要马上离婚飞到叶秋叶身边,只求每天可以吃到叶秋叶亲手烹制的美食。叶秋叶伊莎奶奶,您一把年纪这样碰瓷不太好吧?说在前面的话老三既然重新使用这个马甲发新书就已经下定了决心,无论这本书的成绩如何,老三也会按照原定计划将这本书写完,除非是老三暴毙。所以请喜欢这本书的朋友放心收藏,也请喜欢的朋友投给本书宝贵的推荐票如果您喜欢我为美食狂,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穿越是一件好事,可穿越到一个过于危险的世界却是一件毋庸置疑的坏事。于是,苏明决定要当一个龙套,不把自己练成十里坡剑神,誓不罢休。然而我是小时候住在你家附近的邻居,从小跟着你一起玩到大的,你忘了吗?你是我的恩人,要不是你当初给我的一块面包,我就不会有今天,所以,我会用一辈子来报答你。所有人都把我当怪物,只有你一直把我当人,这一生,我只会承认你一个。当聚光灯一个接着一个的出现在自己的眼前时,苏明整个人都不好了。这人设一点都不龙套!!!(PS已完本五本长篇小说少女大召唤全方位幻想直死无限奇迹的召唤师魔王不必被打倒,总计字数两千万以上,更新有节操,各位书友可以放心食用。)如果您喜欢我明明只想当龙套,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我不弯,也不会弯。京国第一帝少君煜信誓旦旦。时隔半年,我只是喜欢钟离这个男人而已!君煜气急败坏。嗯,真香。直到一天,钟离女扮男装的事情曝光。一度不承认是弯男,并费尽力气接受自己是弯男的君煜癫狂了,钟离吓跑了。君煜撒下天罗地网,势必将那个假小子猎捕入怀。找到她的那一刻,清冷男神终于失去了理智。踩进她的禁区,将她抵在墙角。语气透着浓浓的危险,骗了我这么久,这个账,该怎么算?钟离钟离,钟你一生,不离不弃。如果您喜欢狂妻拽上天帝少,高调宠!,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阅读须知1主角齐格(齐格弗里德),以诡秘之主的某神之途径为金手指,与海贼体系结合,神之途径的异能有改变,契合以海贼王本土力量体系解释,没看过诡秘之主,也并不影响阅读本书。2设定上主角在穿越前,海贼王漫画只看到德雷斯罗萨篇(作者本人是有追更的)。3主角为穿越者,可视为身穿亦可视为同位体穿越,穿越后身体年龄缩小。4开局天龙人奴隶,不过奴隶生涯只在第一章,以日记形式展现(必读),以减少憋闷的篇幅。5看开局身份就知道,主角铁站世界政府对立面,且在大部分篇幅中,以海贼身份活动,不喜勿入。6初期上太阳船,前中期在红发船,以干部身份,追随红发登顶四皇,后期暂不透露。7齐格的性格信念,比本人(绅士东)前几部作品的主角,会更加复杂,且有明显的转变历程。如果您喜欢海贼世界的诡秘之旅,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