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文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百一十二章 小乞丐(第1页)

容玉来这里就是想看看章家的生意如何,便带着春晓进去找了个角落坐下,两人坐定,穿着褂子的伙计很快就走了上来,一边打着招呼一边将搭在肩上的抹布将援救光洁的桌面又擦了一遍,嘴里热情的唱喏道,“两位客官,是吃饭呢,还是住宿呢?”

听到住宿,容玉这才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柜台旁边确实有个窄窄的楼梯,正是通往二楼的,因为那边很隐秘,进来时候她倒是没有注意到。

容玉心里好奇,便道,“这里居然还可以住店?”

那伙计看了两人拿着包袱,热情地说道,“那是,别看咱这店面不大,但上面其实还有两层,就是专门为那些吃酒,过路的客人准备的,不知道二位要住店吗?”

吃酒吃醉了还有睡觉的地方,容玉还是第一次听说,她觉得这个倒是挺有意思,便在问道,“这住宿怎么还分过路和吃酒?”

春晓也好奇,“就是呀,怎么还分这么多?”

伙计笑道,“咱们这有的客人吃酒吃醉了总不能让躺在桌上占位置,就扶去上面房间里歇息,过路的就很简单了,就和普通住宿一样,您二位您看?”

容玉道,“住宿就算了,我们一会还要赶路,可否为我们上一小壶酒水,再加上两三种你们拿手的招牌菜。”

伙计一听,原本拉下去的脸又立刻笑嘻嘻将抹布一下子摔倒肩头,大声唱喏道,“好嘞,一壶小酒,章氏招牌菜一桌!”

等伙计一走,春晓才又小声吐槽道,“这个更势力!”

容玉看了她一眼无奈的笑了笑,好在佳肴美酒很快就端了出来,一看到桌上的好吃的,春晓两眼立刻泛光,将刚才的不快瞬间忘得一干二净。

酒是好酒,不过没有容玉记忆中徐家酒水口味的浓烈和后味绵柔,反倒是清淡许多,倒是很适合她这种不时常饮酒的女子,尝了一口容玉便又去尝章氏的招牌菜,两道素菜,两道荤菜,味道的确不错,虽然口味仍旧偏淡一些,但素菜胜在清脆爽口,容玉倒是对最后那道红烧鱼很是钟情。

虽然看上去很简单,但味道实在是妙,鱼肉的嫩滑程度简直完美,配上外面的酱汁可谓入口即化,容玉敢说,这绝对是自己第一次对红烧鱼有了全新的认识。

虽然对章家没什么好感,但不得不说,这道简单的红烧鱼真是太对容玉的胃口了。

两人吃了一会,但因为都不是很饿,所以还剩了大半,正准备结账付款,容玉一转头却见店外角落有两个小影子正窝在门板后面,似乎是在伺机偷溜进来,可还没等他们进来,就被刚才招呼容玉两人的伙计给发现了。

那伙计二话不说先提溜着一个影子就站了起来,容玉一看,原来是个小乞丐,看模样似乎与府中安安年岁差不多,另一个约莫着更小些,但都是脏兮兮的样子。

既然是两个小乞丐打发了事便好,偏这伙计却提着衣领不松手,对着里面的掌柜说道,“掌柜的,这小东西最近天天来咱们店里偷吃的,上次没抓着,这次偏偏犯我手里,您说怎么着?”

那掌柜似乎还在算账,闻言并未抬头,直接摆手道,“个小乞丐放店里影响生意,找人丢街上就好了。”

那伙计听了似乎还有些不忿,瞪了一眼手里正在挣扎的小乞丐骂道,“小乞丐小乞丐你跑什么地方不好,这里是你能来的地方吗,掌柜的心善不与你们计较,算是你们走运了。”

说完作势就要将这乞丐拎着丢出去,他还未丢,后面那个年纪更小的却突然跳起来抱住他领着衣领的手臂就狠狠咬了一口。

那伙计受疼,哪里在顾得上其他,直接将手里的一丢,另一只手抓起咬着自己手臂的一巴掌就呼了下去。

那孩子脸瘦的不过巴掌大小,哪里经得起这一巴掌,只听一声清脆的巴掌声,这孩子的脸上立刻就肿了起来,只是因为他满脸污垢,所以即便是肿起来了也很难看出,只是两只眼睛的大小对比就很明显了。

他们被打,却并没有被吓住,反而瞪着眼睛凶巴巴的看着伙计,似乎还在戒备着他。

他打完一巴掌还要再打,春晓却已经看不下去,她站起来喝道,“住手!”

那伙计原是疼得厉害才下了重手,被春晓这一声喝的吓回了神,见有许多顾客都看了过来赶紧住了手。

春晓站着说道,“不过两个孩子,你怎么下这么重的手?”

那伙计还有些委屈,说道,“不是我想打,这小东西他属狗的居然咬人。”

容玉瞥了一眼那伙计手臂上的印子,果然都咬出了血,容玉不由摇了摇头,暗道这小乞丐还真是好牙口。

春晓语气一滞,也不好在于他计较,容玉见状问道,“这两孩子常来吗?”

闻言伙计点头道,“可不是嘛,我也不是想把他们怎么着,就是赶出去而已,咱们这来的都是客人,让人看到他们待这里还怎么招待客人不是?”

容玉知道他说的并非没有道理,点头道,“既然如此,想必是饿得慌了,这样吧,我这里省的饭菜比较多,你将他们都打包了交给他们,对了,在拿些馒头吧!”

“这……”

容玉说完,春晓就在一旁眨着眼睛道,“小……公子你真好!”

容玉见她一副痴女样,无奈的笑了笑,然后在桌上放了一锭银子,那伙计见状这才行动了起来。

等将打包的食物交给那两个小乞丐,容玉与春晓便离开了章家酒铺。

“公子,你觉得他们家的怎么样?”

容玉想了想,才道,“饭菜的确不错,很有特色,但酒似乎差了一些,不过我对酒没研究过,并不了解。”

“酒我也不懂,反正我什么酒都不爱喝,又辣有涩的,不过拿到红烧鱼是真棒”,春晓赞叹一声,可赞叹完才觉得不对劲,“不对,不对,我怎么能对对手的东西这么高评价呢,不合适!”

容玉笑了笑,“这与对手不对手无关,味道确实不错,不过我觉得咱们的香辣鱼若是能在更进一步,说不定也可以达到这种水平,毕竟人家的资历在那里,我们是后来者。”

“对啊!”听到香辣两个字的春晓觉得瞬间口生津液,“说起来,我也好想吃香辣鱼啊,咱们家的也一定不会差的!”

一颗柔心两目温情  大明最后一个大帝  吾为阎罗王,当镇压地府!  从狮子开始进化,缔造坏男孩联盟  北宋:武大郎变成高富帅!  穿越之觅心记  逐道凡尘  四合院:我伤残退伍,秦淮茹悔婚  神隐归来,盯上我的不止可爱女生  入骨暖婚  西游:我师傅是玄都大法师  都市:摆摊开局就上亿  裂天空骑  宇宙斑鸠  大唐:纨绔小侯爷  农门福女:种田集赞养萌宝  四合院:收旅行闺女,谢不嫁之恩  综漫:开局领养穹妹  我的不科学大脑  欠债还钱,向银行抵押可控核聚变  

热门小说推荐
乡野小村医

乡野小村医

被老婆骂废物,在老婆面前抬不起头问你怎么办?简单,找神医胡小明啊!两口药酒下肚,保证让你重振雄风,第二天早上五点起床都不觉得累。亲戚来的时候痛不欲生问你怎么办?简单,找神医胡小...

为了催更,我混进了作者群

为了催更,我混进了作者群

我叫田云霄,是一名纯读者,但是有一天,我觉醒了系统,这该死的系统居然是让我去写书,然后想办法混进作者群,去直接面对各种作者进行催更。只不过令我没有想到的是,我一书成神了。本书又名我真的只是来催更的啊为了催更,我一书成神如果您喜欢为了催更,我混进了作者群,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我为美食狂

我为美食狂

我为美食狂叶秋叶本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厨师,却因为一个小小的误会得到了一辆美食基地车,从此踏上了以美食征服世界之旅。被誉为全球最大老饕的米其林美食杂志总编伊莎贝莉在杂志上公开向叶秋叶求爱,声称叶秋叶吻过她,她要马上离婚飞到叶秋叶身边,只求每天可以吃到叶秋叶亲手烹制的美食。叶秋叶伊莎奶奶,您一把年纪这样碰瓷不太好吧?说在前面的话老三既然重新使用这个马甲发新书就已经下定了决心,无论这本书的成绩如何,老三也会按照原定计划将这本书写完,除非是老三暴毙。所以请喜欢这本书的朋友放心收藏,也请喜欢的朋友投给本书宝贵的推荐票如果您喜欢我为美食狂,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我明明只想当龙套

我明明只想当龙套

穿越是一件好事,可穿越到一个过于危险的世界却是一件毋庸置疑的坏事。于是,苏明决定要当一个龙套,不把自己练成十里坡剑神,誓不罢休。然而我是小时候住在你家附近的邻居,从小跟着你一起玩到大的,你忘了吗?你是我的恩人,要不是你当初给我的一块面包,我就不会有今天,所以,我会用一辈子来报答你。所有人都把我当怪物,只有你一直把我当人,这一生,我只会承认你一个。当聚光灯一个接着一个的出现在自己的眼前时,苏明整个人都不好了。这人设一点都不龙套!!!(PS已完本五本长篇小说少女大召唤全方位幻想直死无限奇迹的召唤师魔王不必被打倒,总计字数两千万以上,更新有节操,各位书友可以放心食用。)如果您喜欢我明明只想当龙套,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狂妻拽上天:帝少,高调宠!

狂妻拽上天:帝少,高调宠!

我不弯,也不会弯。京国第一帝少君煜信誓旦旦。时隔半年,我只是喜欢钟离这个男人而已!君煜气急败坏。嗯,真香。直到一天,钟离女扮男装的事情曝光。一度不承认是弯男,并费尽力气接受自己是弯男的君煜癫狂了,钟离吓跑了。君煜撒下天罗地网,势必将那个假小子猎捕入怀。找到她的那一刻,清冷男神终于失去了理智。踩进她的禁区,将她抵在墙角。语气透着浓浓的危险,骗了我这么久,这个账,该怎么算?钟离钟离,钟你一生,不离不弃。如果您喜欢狂妻拽上天帝少,高调宠!,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海贼世界的诡秘之旅

海贼世界的诡秘之旅

阅读须知1主角齐格(齐格弗里德),以诡秘之主的某神之途径为金手指,与海贼体系结合,神之途径的异能有改变,契合以海贼王本土力量体系解释,没看过诡秘之主,也并不影响阅读本书。2设定上主角在穿越前,海贼王漫画只看到德雷斯罗萨篇(作者本人是有追更的)。3主角为穿越者,可视为身穿亦可视为同位体穿越,穿越后身体年龄缩小。4开局天龙人奴隶,不过奴隶生涯只在第一章,以日记形式展现(必读),以减少憋闷的篇幅。5看开局身份就知道,主角铁站世界政府对立面,且在大部分篇幅中,以海贼身份活动,不喜勿入。6初期上太阳船,前中期在红发船,以干部身份,追随红发登顶四皇,后期暂不透露。7齐格的性格信念,比本人(绅士东)前几部作品的主角,会更加复杂,且有明显的转变历程。如果您喜欢海贼世界的诡秘之旅,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