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文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9章 遇见中(第1页)

第49章遇见(中)

他说完,就一步踏出了帐篷,骤然从暗处来到了亮处,身着黑色大袍的撒拉逊人也不由得闭上了眼睛,片刻后才能睁开。

睁开眼睛后他才现,那灼眼的光不仅仅来自于午时的烈日,还来自于人。

“他光彩照人,像一诗。”

“什么?”

他的随从跟着走出帐篷,就看到了原因,他不由得张大嘴巴,简直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

一个身着拜占庭服饰的男孩正从他们身前走过去,周围的人群纷纷给他们让开道路——塞萨尔的容颜原本就毫无瑕疵,这几个月里他又长高了一些,兼之如鲍德温所说,得到“赐福”的人都会有一定体质上的提升。

而我们都知道,一个健康的人很少会是丑陋的,他们眼睛明亮,皮肤光滑,脚步轻快,没有一点拖沓或是扭曲的地方。

今天塞萨尔穿得又是一件金色底面,绣着翠绿色的花鸟与菱形格的宽松长袍,系着金腰带,在外面披了一件银丝斗篷,别着一枚白欧泊的别针,它们不但没有夺走穿着者的光华,反而如同衬托一支花朵的叶片般,将他照耀的更加灿烂夺目。

比起他,挽着他胳膊的鲍德温,虽然也穿着一件橙红色有着金丝刺绣的长袍,同样系着金腰带,但正如烈日之下新月必然黯然失色,几乎没人注意到他,这反而合了鲍德温的心意——他还是有点畏惧的。

至于达玛拉,城堡中的贵女们早就放弃了与塞萨尔比较了,不是比不过,她们这么说,毕竟他是个男人,而我们是个女人,男人比女人更加完美岂不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说起文学涵养,可怜的随从当然无法与自己的主人相比,主人可以当即吟诵出一句撒拉逊人的诗歌,随从只能“阿巴阿巴阿巴……”

等他们走过去了,他才叹了口气,由衷地赞叹道:“好一个美貌的孩子!真主造他的时候肯定用了很多心思。可惜是个基督徒,”他忍不住向着那个方向看去,仿佛能把他们看回来似的:“他一定是个被精心养着的小王子,他的父亲可能是曼努埃尔一世的执事官。”

他立刻猜到执事官而不是其他官员身上,是因为“执事官”虽然最早来源于古罗马帝国,当时从事的是简单的传话与利益工作,但自从罗马帝国分裂,东罗马皇帝就用执事官取代了原先的禁卫队队长——可能是因为后者距离皇帝太近了。

执事官是皇帝手里的一条鞭子,既能威逼敌人,也能恫吓同僚,毫无疑问,能够成为执事官,他肯定是凌驾于所有官员之上——阿马里克一世即将迎娶曼努埃尔的侄孙女,新娘在一周后就会抵达雅法,执事官随行,他的孩子此时出现在亚拉萨路也不奇怪。

对方摇摇头:“不,”他说:“那不是拜占庭人。”

随从正要询问,就看到自己的主人往那个方向走去,他只能匆忙跟上。

————————

一千年后的男士们或许会将陪伴一位女士逛街视为一件苦差,此时的男性却未必。

虽然这里被称之为最神圣的,也算得上是一座繁荣的大城,亚拉萨路的人们依然生活在日复一日的枯燥与无趣中,那些无需为下一顿饭汲汲营营的人,平时的消遣方式就只有演奏音乐,跳舞,看城堡里豢养的小丑翻跟斗,听诗人唱些早已耳熟能详的故事。

以至于那些年轻人,尤其是精力充沛的小伙子们,只要不是看墙壁,祈祷或是训练,干什么都很有趣。

还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这个时期的男性也与女性一样虚荣,甚至更为浮华。

他们蓄留长,然后在头上罩上银丝或是金丝的,网上还要缀上珍珠;他们的甲胄上要镌刻家族名,圣经中的词句或是花纹;他们的马鞍与盾牌一样不是鎏金就是镀银,他们在靴子上镶嵌金马刺,在帽子上别着镶嵌宝石的别针;他们喜爱丝绒,绸缎,羊毛,在颜色的选择上越绚丽越好。

一个骑士在比武大会上战胜了他的对手,或是在赎罪游行中将自己赤裸的脊背鞭打得鲜血淋漓,都能得到贵族们的赞赏,有些时候贵女们会直接抛下她们的披肩或是斗篷,骑士会直接捡起来披在身上,并且向所有人炫耀。

如今这种状况是越演越烈了,以至于圣殿骑士团的“原始规则”中必须严正地申明:“长袍不能有任何精美装饰”,“若是有哪个兄弟想要获得更好更华丽的衣服(圣殿骑士的所有装备都由骑士团派),就给他最差的。”

不过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毕竟此时的人们很难辨出一个人的身份——不用提身份证明,大部分人不识字——更别说还有如朗基努斯这样,向基督立了誓言,在没有完成誓言之前,就绝对不说出自己的来历和名字的。

能够证明他们的只有穿在那具肉躯壳上的衣服,一个修士该穿什么,一个侍从该穿什么,一个王子该穿什么,都有明确的规定,亚拉萨路虽然不及君士坦丁堡那样有着细密而又严苛的法律,但只要一个人走到众人面前,只看衣服,人们也能把他的身份和职业估量个七七八八。

如果你穿得像是一个乞丐,或是蠢蛋,少不得有性情恶劣的人要来挑衅你。

所以对于商人而言,贵女固然是个可敬的顾客,骑士也有可能是个叫人叹服的大买主,而且多有贵女们愿意为骑士支付账单的。

听起来匪夷所思,但只要这位骑士向贵女起过誓,他就等于是她的了,他会为自己的爱情服役,做恋人的附庸。

就如同骑士会打磨自己的盔甲,喂养自己的马儿,贵女们也会照顾自己的骑士,为他们购置盔甲,马匹,给他貂皮或是丝绸的衣服,推荐给自己的父亲或是丈夫。

当然,相对的是,骑士绝不可以违逆他立过誓的贵女的任何命令,即便她要求他鞭挞自己,去和野兽搏斗,又或是去死,他都必须从命。

即便她不一言,他也应该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捍卫她的荣誉,多得是骑士一到一个地方,就在旅店或是其他下榻处挂上一个牌子,申明某某某女士容颜与品德天下无双,无人可比。

若是有骑士提出异议,就会骑着马,举着长矛来敲木牌,和他决斗。

这种决斗一般都得死一个。

“那是艾琳娜和她的骑士。”达玛拉低声说。

小娇妻不乖[重生]  仙道有情义  超神:开局灵魂莲华辛德拉??  穿书后我被美惨强反派掰弯了  女Beta不想谈恋爱啊  僵尸缪斯  大荒,少年,三把刀  从机甲变回人以后  我在异界当领主[基建]  山河聘  末世魔女异闻录  星际头号宠妻狂  全民海岛求生,她有旅行鲨鲨  开局一铲子:山田旅馆天灾经营  打工,但丧尸来了[末世]  崽崽们都嗷嗷待哺[系统]  在下平平无奇熊猫精  亲他一下五百万  好O友变A了  囚金枝:皇兄有点疯  

热门小说推荐
我有一支星际舰队

我有一支星际舰队

关于我有一支星际舰队你好,朕是黑暗帝国的皇帝,因为某些原因朕被错误传送到了蓝水星,现急需一笔钱将信号器发射到太空中,召回朕的死亡舰队,朕承诺,只要联络上死亡舰队,朕会命令死亡舰队打下蓝水星,让你做这个星球的球长!汇款账号6666666...

男神快到镯里来

男神快到镯里来

容萱进了星系最大的研究院,参加了一场系统测试,遇到了一个守护神似的男人,进行了一次又一次异世界旅游历险。如果您喜欢男神快到镯里来,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成婚后,我和病娇联手了

成婚后,我和病娇联手了

甜宠复仇爽文苏府最不受待见的庶出二小姐苏兮程,被指婚了!对象竟是当朝的靖王殿下。靖王自小体弱多病,缠绵病榻,但实则病娇腹黑男一枚,他韬光养晦,行事手段阴狠毒辣。一个是性情不定的病娇王爷,一个是府中最不起眼的小庶女。身份的悬殊,以至府内府外,宅前宅后,不知多少人在等着看她苏兮程的笑话。岂料,这位病娇王爷竟一夜之间化身宠妻狂魔,两人婚后的生活更是恩爱的羡煞旁人。娘子何必生气?夫君这就帮你宰了他。在虚弱的身子,也抵挡不住他目光如炬,寒气逼人。靖王妃握草,这眼神,哪里还像个病娇啊!靖王本王以江山为聘,你可愿与本王一生?王妃等等应该是,本王妃给你的江山为聘,你可愿与我一生?靖王好,江山为聘,本王愿一生为你如果您喜欢成婚后,我和病娇联手了,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谁惯你啊!娘娘她一心只想退婚

谁惯你啊!娘娘她一心只想退婚

沈云兮前世心心念念想嫁给君铉,唯恐生变,不惜自毁清誉也要保住婚约。哪知入宫后却未曾得到他的爱护,身份地位不如她的妃嫔都能欺之辱之,也把自己蹉跎得伤痕累累,最终死在了他御驾亲征回来的前一日。其实君铉从头到尾都不信她,却碍于她的清誉只能妥协。痴缠的过往如同水中月镜中花,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也碎了一地回忆。重活一世,望着还尚且安好的温柔姐姐与稚子兄长,沈云兮决心要与君铉退婚。无妨,养好身子一切都可以归零重来霸气掌掴姐夫,将计就计收拾妹妹,怒怼皇帝陛下,舌战风流才子们,就没有什么是她沈云兮不敢做的!只是这先皇的赐婚,为何这般不这么好退?如果您喜欢谁惯你啊!娘娘她一心只想退婚,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灌篮之核心球员

灌篮之核心球员

给自己的青春一个念想,想让遗憾没那么遗憾。如果您喜欢灌篮之核心球员,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给你的温柔缱绻

给你的温柔缱绻

一次酒后宿醉,顾依雪被陌生男人抱进浴室。洗干净,然后,吃干抹净。一个月后,这个男人用一场盛世婚礼娶她为妻。陆励阳,名门公子,B市最有钱有势的男人,他挥霍两个亿,只为娶她。床笫间,温柔缱绻。他说...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