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天一大早张恒就起床了,顺手拿了一份记录跛足的里科特和他可恶的妻子案,张恒没记错的话这是福尔摩斯作为侦探期间侦破的第一个案子,在原著中被提及过,但是没有详细的内容。
张恒来到餐厅,福尔摩斯已经早早的坐在那里,开始享用他的烤面包和咖啡了,两人打了个招呼,随后张恒也在对面坐下。
福尔摩斯扫了眼张恒手上的东西,“哦,这个案子,还挺有意思的,虽然并没有什么难度,但因为那时候我刚做侦探不久,花了我三天时间才完成调查,现在的话,只要一上午就可以了。”
张恒笑了笑,他倒是不讨厌福尔摩斯身上的自信,或者说正是这样的自信才成就了福尔摩斯极具性格的人物形象,受到万千读者的追捧和喜爱,而且其实日常的相处中,福尔摩斯是个很谦逊的人,只是一旦涉及到他的专业领域,他又会像狮子一样趾高气昂的巡视着自己的领地。
张恒喝完牛奶,这时候楼下却是突然响起了敲门声。
哈德森太太打开门,看到了外面站着的格雷格森,后者一扫之前的焦虑不安,整个人显得春风得意,像一阵烟一样飘了进来,扯着嗓子道,“你们有看早上的报纸吗?”
“还没来得及。”福尔摩斯饶有兴趣的望着他。
格雷格森将手中的回声报递了过去,“可以看一看,刚新鲜出炉的。”
张恒闻言接过报纸,翻到头版的一篇报道,一字一句的读了出来。
记者先是介绍了一下昨天泰晤士河上发现的那具无名女尸,随后谈及格雷格森警长如何机智的找到了女尸所在的工厂,进而确认了女尸的身份,文中倒是也提了一句警方在福尔摩斯先生的协助下云云,但全文也只有这么一句而已,反倒是吹捧格雷格森警长英明机警的有好几段话。
格雷格森听到这里也有点脸红,辩解道,“您是给了我不少帮助,尤其约翰纺织厂的线索,但是您说的也不全对,而且前面,那个不是重点还请接着念下去。”
福尔摩斯一笑置之,也不生气,他似乎早已习以为常,实际上这也是苏格兰场的这些警察为什么这么喜欢来找他帮忙的原因,他对于名利并不怎么在意,也不会因为风头最后都被办案的警察抢走而生气,相反他对于那些稀奇古怪的案件本身的兴趣超过了一切。
张恒继续读了下去,里面讲到格雷格森得到线索后立刻带人赶往了纺织厂,很快就确认了那具无名女尸的身份,她的名字叫莫莉,一年前从乡下来到伦敦投靠她的一个姨妈,也是她的姨妈帮她找到了纺织厂的这份工作。
因为不是熟练工,莫莉的工资少的可怜,每天的工作量却是一点也不少,她拼命的工作,赚到的钱也只是刚够糊口而已,因为姨妈家里也有四个孩子要养,能给她的帮助有限,莫莉在这座城市中能依靠的只有自己。
直到她遇到了保罗,保罗比她大一岁,但是比她早来伦敦三年,在隔壁的化工厂里上班,年龄不大在化工厂里却已经是个老油条了,经常惹是生非,记者将保罗描绘成为一个奸诈狡猾好吃懒做的恶棍,用甜言蜜语哄骗了涉世未深的莫莉,之后终于在前天晚上忍不住露出了狐狸尾巴。
格雷格森略一调查就发现了莫莉那晚下班后是去找保罗的,随后他带人突击了保罗的住处,在那里发现了莫莉的衣物,经证人辨认正是莫莉那晚穿的,这一下证据确凿,让保罗再没法抵赖。
记者在后文中动情的写到格雷格森警官只花了半天的时间,就破获了这么一桩奇案,有这样一位出色的警长,实在是伦敦人民之幸,同时还呼吁市民今后配合警察局的调查,积极提供相关线索,共同维护城市的治安。
格雷格森的脸色这时也很兴奋,对福尔摩斯道,“并不是想对您不敬,但是恕我直言,再聪明的人也有犯错的时候,您已经很厉害了,单从尸体上就能看出来她在约翰纺织厂里工作,之后在对于凶手的推断上有点出入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最终到头来还是要靠我们警方出马。”
福尔摩斯闻言不置可否,问道,“那个叫保罗的男孩儿和我说的不一样?”
“有些差距呢,”格雷格森笑道,“熟人这点倒是没什么问题,有非分之想这点也是可以肯定的,我们去到他的住处,可不止在床下发现了那些衣物,那个小混蛋早就在惦记着那事儿呢,不过这也不稀奇,我办过的案子里有不少都是因为男人管不住下半身,只是可惜了那个叫莫莉的孩子,年纪小小的就”
福尔摩斯打断了警长的感慨,“其他方面呢?”
“身高对不上,那个小混蛋没有六尺,顶多五尺五,人倒是挺野,我们两个人按住他,他还在死命挣扎,还想咬我们一个警员的耳朵,没办法,我只能给了他一下狠的让他老实下来,但是力量嘛,只能说一般般,强过莫莉是肯定的,但是和普通人比也没有出色到哪儿去,另外他的身上有不少伤,是之前打架留下的,不过手臂上倒是没有抓伤。”
“你们抓错了人。”福尔摩斯听完后开口道。
格雷格森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瞧您这话说的,我知道您先前的推论有点问题,面子上可能有些挂不住,不过做我们这行的谁没有犯过错,再厉害的人也会有马失前蹄的时候所以我们常说办案最重要的还是要讲证据。”
“讲证据是没错,但是你们抓错了人。”福尔摩斯摇头道,“那个叫保罗的小子不是凶手。”
“这怎么可能?您在把我当成刚进警局的菜鸟吗,”格雷格森不以为然,“我做警察这么多年,办过的案子多了,像证据这么确凿的不可能有什么问题,而且那个小混蛋今早上也熬不住承认了他对莫莉的确早有想法。”
“有想法又不犯法,”福尔摩斯道,“更何况他们又都处于这个年龄,正是对异性的身体感到好奇的时候,并不能就此认定他就是凶手。”
“那衣服,衣服又怎么解释,上面可是还有血迹呢。”警长摊手道。
这一次福尔摩斯却是没有着急回答,而是看向一旁的张恒,“你上午有空吗,为了不让无辜的灵魂在监牢里挣扎,不让真正的恶徒逍遥法外,看来我们要再跑一趟了。”
木兰笔谈 年代文娱:我的好妹妹遍布全世界 打造未来黑科技帝国 穿成赘婿暴君的恶毒前妻 坐拥三千主神,诸天第一禁忌 大人教我撩男神 不羁老公傲娇妻 世上那最美的佳言 从打入斗罗世界开始 重生年代:甜宠神医小娇妻 平喜生存纪事 重生九零:娇妻,撩夫狠生猛 一曲歌休 还说你不是救世主 老祖宗的咸鱼马甲又被扒了! 特种兵:我无敌了你却要我带新兵 穿越之掉崇祯面前 王子殿下的爱情套路 快穿之监狱逃亡记 创造101之最佳导师
写字,画画,偶尔假装书法大师,忽悠人傻钱多的顾客掏钱这就是林止水平淡而惬意的小日子。然而,他却不知道,自家字画店这些热爱古风和传统文化的客人们,其实都是隐世修行的奇人异士,而那些他以为得了绝症离世的客人,实际上是羽化登仙了!客人们也未曾想过,这位最神秘莫测的修行界大人物,竟然只是一个爱打哑谜的凡人?所谓跨服交流无障碍,指点迷津靠脑补!多年后,林止水终于明白了真相,看着这支陪伴自己多年的毛笔,嘴角抽搐这笔有毒!ps无聊时可以看看作者君的另外两本均订破万的作品听说我死后超凶的和最强网络神豪,较为短小,轻喷,orz如果您喜欢全世界只有我不知道我是高人,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关于万福娇妃还太小得宠着名震天下的奉亲王成亲,却娶了个五岁的小丫头,小丫头出身不高,又软又怯懦,京城皆言上不了台面。天下人都为曾经的战神鸣不平,谁知,这位王爷却将自己的小娇妻宠上了天。小丫头爱吃的珍馐佳肴,他买下了酒楼。小丫头爱穿的缎子,他垄断了丝路。小丫头喜欢游山玩水,他倾覆江山称帝,将这天下美景赠她为聘。虞姝觉得,自己这辈子最幸运的事就是嫁给王爷,他教她琴棋书画,读书习字。会帮她出头虐渣,连她渣姐渣母都怕她三分。可...
关于宠婚似火慕少娇妻18岁第一次见他,这个禽兽,欺负她!第二次见他,妈蛋,趁火打劫老娘的坏人第三次见他,这个恶魔!坑货!第四次见他,救我就是为了钱!混蛋!嘤嘤嘤!陆音离怎么想都觉得自己的人...
顾南乔,我们分手。七年前,霍靖廷丢下这句话,然后,头也不回的走出她的生命。七年后,当她将他彻底遗忘之际,他却再度出现在她面前,穿成这样,不就是想让我上你?顾南乔一直以为他是个衣冠禽兽,最后才发现,他其实禽兽不如。他将她骗上床,吃干抹净,又骗她去民政局,用一张结婚证束缚住了她的一生。婚后,面对他的数次挑刺...
关于神医小农女有没有搞错?睁开眼就被悔婚,一只大公鸡当场摔死,她招谁惹谁了?望门妨,不嫁还不够,羞辱到一家集体自杀?好吧,救命这种事情不在话下,看着醒来的便宜爹,大肚子的娘。温若兰给便宜娘诊脉...
玄元世界,元气稀薄,灵石绝迹。武者只能依靠法宝,去迷雾世界寻找各种宝物来帮助修炼。普通的武者精力财力有限,只能祭炼一两件法宝。而李昱却拥有成千上万的法宝。因为他的法宝不仅不需要自己的心神控制,还能自己修炼。你的无情剑吸收日月精华,由法器进化为灵器,能自动斩敌于千米之外。你的天地阴阳镜吞噬宝器碎片,探查范围由十里扩张到五百里。你的无影化血刀与主人精神产生共鸣,领悟了空间穿梭的技能。依靠自己的法宝,李昱在迷雾世界如鱼得水,修炼进度一日千里如果您喜欢我的法宝会自己修炼,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