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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聚饮
许仙觉得有些无趣,独自出来寻幽访胜,算是散心,偏偏遇上这样的事儿,早知不来了。只是现在还要借乘人家的船回去,也就姑且凑做一席。道一声:“讨扰了。”就拣个边角的位置坐下来。
金圣杰却不肯放过他“我来杭州,遍邀名士,只是听说许兄你家住钱塘,才没有请到。今日真是天大的缘分,我先敬你一杯。”
许仙也不多言,笑着饮了。
金圣杰一笑道:“这下可轮到你了。”
许仙奇怪道:“什么轮到我了?”
“吟诗啊,先前开席前说好的,若要入席,先要有一首入席诗,便是以这大雪为题。而且诗中不能有一个雪字。许公子大才,想必是没有问题吧!”金圣杰却是存心要考一考许仙,开席时只管吃喝,哪里吟什么开席诗。旁边的人也不拆穿他,只是在一旁看热闹。
许仙心中哀叹一声:我就知道。
也不推却,说道:“诗来了。”席上人大为惊讶,这题虽然不能说极难,但也没这样说来就来的,金圣杰也好奇这许仙能吟出什么诗来。
许仙把玩着手中的杯子,脸上带着奇怪的笑意道:“湖上一笼统,井上黑窟窿,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
“哈哈哈”众人哄堂大笑,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在坐的诸人有哪个是对许仙这江南四小才子之首的名头心服的。见他来了,狂傲不羁的金公子如此客气,心中不满的又岂止夏子期一个人。这时候还不放声大笑,出出这口恶气。
许仙把玩着手里的酒杯,看看众人大笑的嘴脸,无聊的将目光投向亭外那漫天的雪花中。天地辽阔,这笑这人,与之相比,都不值一提,他自己尚不察觉,一种淡泊的意味在他心中蔓延,渐渐深入骨髓。
“好!”猛地一声叫好声打破笑声,金圣杰猛地一拍桌子,吓了所有人一跳。“无一雪字,雪意尽出,而且诙谐多智,不落于俗,许兄果然大才。”
许仙心道:这金圣杰到有些才学。他吟的这首诗可以算是打油诗的鼻祖,虽然不依平仄,但能流传千古足以证明它的价值了。此刻也只是拱拱手道:“多谢。”
看众人饮酒谈笑,许仙不由自主的想起了潘玉,只不过现在的主角换成了这个金圣杰。只是他没有明玉那种圆转如意,更每个人都感到如沐春风的本事,反倒癫狂恣意,像是身上带刺。虽然善于笑谑,但玩笑间总不大估计别人的感受,不过随着几次哄堂大笑,这气氛倒是火热的很。
不过他和潘玉有一点相同的是,所有人都要巴结他。大夏朝并不抑商,反而多有鼓励,商人的地位虽然不可能比读书人高,但也是仅次而已。江南首富金万成也不只是个普通商人而已,官商勾结可不是现代才发名出的词。
一群男人,哪怕是读书人,在一块聊天,再喝点酒,话题总是不由自主的转到那方面上。哦,用他们的说法是眠花宿柳,都是满脸通红。
夏子期道:“金兄,小弟早闻扬州十艳的大名,想必你都一一尝过了吧!”
另一人红脸的书生应和道:“岂止十艳,你不闻连去年扬州的花魁苏婉苏小姐都成了金兄房内之人,听闻金兄没有参加这次的初雪试就是为此,若是参加了。”他本想说“就是江南第一才子了。”但还担心这话传到潘玉那里,就此僵在那里,又灵机一转道:“定在那四小才子之上。”
金圣杰眨眨眼,戏谑道:“怕我就是这江南四小才子之首了吧!”
许仙这个现任江南四小才子之首,扑哧一声笑出声来。
夏子期立刻发难道:“许兄为何发笑?金公子的才学可是我们都佩服的。”
许仙笑着摇摇头道:“我绝无取笑金兄之意,只是突然想起个事儿来。”
金圣杰好奇道:“什么事?”他为人好诙谐,对趣事比对诗词更感兴趣些。
许仙轻咳两声,清清嗓子道:“黄蜂同老鼠结拜,请在下过去做个盟证,在下不得已,列在第三人。朋友问我:怎能列在鼠辈之下?”
金圣杰极识趣的接到:“为何?”
“他们两个一个会钻,一个会刺。我只能让着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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