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男人没冷漠拒绝,跟着她身后往外走。
从进来到现在,他的眼神从始至终没落在知晓身上。
又或许更早,今天叁人去医院看望奶奶时,开车的男人全程不吱声,除了偶尔开嗓让姜宁昱闭嘴,其余时间完全将她视为空气。
知晓心里低落,但也明白自己没资格再去要求什么。
形同陌路,也比藕断丝连要好。
至少,她还能忍住不动摇不留恋,慢慢回到正常轨道。
——————
静逸的餐桌,气氛略显怪异。
四人同桌吃饭,各怀鬼胎,唯有细微的咀嚼声不时响起。
“鸡翅不错。”
姜野率先打破僵局,点评知晓做的红酒烩鸡翅,筷子踩着尾音夹起一个色泽浓郁的翅中。
左侧是知晓,右侧是莫妍。
他一秒停顿都无,径直放进莫妍碗里。
“你尝尝。”
知晓扒饭的动作停顿,轻声喘息。
刚在短短几秒时间里,她的心从平地倏地抛向高空,再重重砸向悬崖深处。
明晰的刺痛感,赤裸而深刻。
莫妍弯起眉眼,笑容浸着甜腻,“说起吃,你一向都最有信服力。”
姜野慢条斯理的喝了口汤,好心情的跟她闲聊,“你记得你小时候饭量大,得了外号叫“丐帮一把手””
“你不说我都忘了,那破名字就是你给取的,还好意思提起。”
男人稍有兴致的打量她,笑言:“吃那么多也不见你胖,瘦就多吃点,女孩子还是有点肉好看。”
“行,都听你的,姜队长。”
两人一来二往的逗趣,到真有几分打情骂俏的既视感。
一旁沉默的姜宁昱瞥了眼低头扒饭的小姑娘,光瞧着都能感受到她隐忍的泪意。
他起身,绕过来粗暴的拉起她。
“走吧。”
一句话,叁人同时看向他。
知晓昂头,迷惑的问:“去哪里?”
“泡温泉,现在。”
————
大家平安夜快乐!
疯子 我的同居女神(全文) 漂亮笨蛋作死后成了万人迷(穿越) 被迫在西幻世界开后宫(NPH) 病娇凤君逼我当女帝 我的哥哥(骨科) 影帝的理想型(娱乐圈) 末世之那个人的末世日常 天降亨通 深情不及久伴,厚爱无需多言 荒岛求生的日子 暴君有旨,废后入宫 百分百蜜桃味宠恋 潼妃 向阳(校园np,有骨科情节) 极道战迹 花都大富豪 男人只会影响我拔剑的速度 辣手狂妃:夜帝,跪下 非正常关系(百合ABO)
关于夫人是个娇气包养成甜宠易不染这辈子怎么也没想到,一病不起。给他冲喜冲好的是竟然是个三岁半的小娃娃,美名其曰童养媳。听得她奶声奶气的哭唧唧,易叔叔,你不要扔我出去,不然我就要饿肚肚了!谁是你叔叔?哦,那夫君,你留下我吧,我会吃很少很少的饭,会听你话的。软声软语的认真。只是,易不染原打算当宠物来养,宠着宠着就养上瘾了。全城觉得易家选童养媳冲喜是一场荒唐冲笑话,可养着养着,莫名就成了高调秀恩爱!...
关于王爷大腿不好抱花几枝前世受小人蒙蔽,不仅败坏了自己的名声,还错嫁渣男,最后落得家破人亡的结局。一朝重生归来,她决意撕开伪善姐妹的面具,破坏渣男的前途。谁知刚重生就惹上了腹黑王爷,为报救命之恩,花几枝进王府为奴为婢三个月,两清之后她顺势抱住腹黑王爷的大腿,将自己个花家带上了另一条不同于前世的路。原是想抱抱王爷的大腿,谁知最后将自己都搭了进去。...
这是一个修行者的世界,有道士,有佛陀,有儒生,有武夫,有妖魔,有蛊永照二年,风雨飘摇的大虞王朝在垂帘听政的太后换了两个皇帝的局面下,朝堂内外暗流涌动。赵错一睁眼成了郑国公府的长子,未婚妻还是京城第一美人,家族为太后娘娘的头号鹰犬,只要抱紧这只大腿肯定是高枕无忧,和那些越来越低调的穿越者前辈相比他真是太失败了。什么!未婚妻是妖族奸细?还是漠北妖庭的公主?勾结妖族是诛三族的大罪!太后娘娘会要我的命?当夜,赵错默默地在交杯酒里下了能把妖族大圣放倒的毒。身为世代镇守锁妖城并把持执刑司的赵家的继承人,他有一套齐全的刑具。然而这一晚,他被好看又可恶的妖女,种下了天下凶蛊之最的龙脉蠕虫!为压制蛊虫,赵错道法蛊术同修,执掌刑部拷问天下妖魔,多年后再回首,证道蛊仙!我叫赵错,将错就错的错!如果您喜欢大虞执刑官,开局拷问妖女未婚妻,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原书名报告长官夫人在捉鬼第五家女人代代只能活到28岁,是报应也是命。第五念作为第五家87代传人,以收服妖魔为己任,她因为追一只千年的狐狸精,误闯了某个人的梦境,本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理念,在妖物的手上救了他一条小命,虽然梦中拜天地不算什么,却是秉承了天地,也算是夫妻了。姑姑哭啼,第五念,你是蠢货吗?救人就救人,干嘛在梦里与那人拜了天地,你死后如何入得了第五家的祖坟?第五念没心没肺的问,为啥?你已经是闵家的媳妇儿了,我不管,你赶快给我去求一封休书。姑姑,别闹!拜托,二十一世纪去找人求休书,她不被人笑掉大牙才怪。果不其然,她求也求了,人家根本把她当成了另类引起他注意的不轨女花痴。不仅如此,还大力的表扬了她,说是他有生以来见过最特别的手段。闵御尘冷冷的说道,休书,可以有,看你的表现。表现你个球啊!...
老婆太高冷怎么办?多半是傲娇了,温柔一下就好了!这是一个有关男人如何努力让冰山老婆化作温柔贤妻的励志故事,情节感人,请提前自备纸巾...
穿越了,方莫一觉醒来回到三国,变成了一条狗,然后发现自己有一个金手指,开辟领土,就能获得各种恐怖的兵种。这下,方莫可就站起来了。虎豹骑?不好意思,我真的能驱虎逐豹!白马义从?不好意思,我有白蛇阵。西凉铁骑?能打的过一群拿着狼牙棒的金刚?吕布?别闹了,你连一个金刚都打不过!至于智谋?我的天,你不会以为一群猴子能为了几根破香蕉就背叛我吧?ps前面由于主角没有领地,所以这是一本慢热的书。ps2由于词汇原因,这注定不可能是史实正剧,很多好词都是三国之后,没办法,只能用了。你们要跟我计较,我也没法。如果您喜欢三国之神兽奇兵,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