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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无意间翻到一本书,这本书没有名字,封面上是浅淡的青叶,书的中间页夹着书签,扉页是隽秀流畅的钢笔字,字体流畅而整齐,可见书写之人的小心翼翼,“曾言心不变,我自意迟迟。”
南歌觉得字体熟悉,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翻开第一卷,上面只写着一个字,“初”。
“林荫道初见,我知道她喜欢我。”
“兜兜转转,糊涂的是我,只当讨一个真心是那么容易。”
“原来,真到了手,不好好看护着,也会丢。”
“等到丢了,哪怕我愿意用我的真心,去换她的无心,人家也不肯。”
这书里面是小楷,而且是古代毛笔字自右侧开始书写的格式。
但里面的内容,是现代的白话文。
南歌觉得好奇,想要翻下一页。谢未迟不知何时走了过来,一把拿过那本书合上。
“这本书不能看。”南歌看的出谢未迟有些蕴怒。
“不好意思,我只看了两页,以为是平常的书。”
“嗯,平常的书。”谢未迟应着。
“你不是一直都想知道七年前南家的事吗……我带你去个地方你就明白了。”
谢未迟在高速路上开车,南歌坐在副驾驶。她不知道要去哪里,却隐隐有些期待,这个真相是她需要的,如今近在咫尺。
车开的不快,路程远,转眼已过去两个小时。
“南歌,你相信人有前世吗?如果放下你所学的科学知识,单凭感觉,你相信吗?”谢未迟侧眸看她。
他的声色平稳,可若是细看,他握着方向盘的手紧了紧。
“相信。”南歌说。
“为什么?”谢未迟有些惊讶她的回答,她受过高等教育,而且主修考古,她说相信。
“大学的时候,第一次见你,我有特别强烈的熟悉感,就好像这个地方,这个人,在前世就遇到过。”
“那时候,我没有太过关注你的样子,只是觉得四周的气息熟悉。”南歌又补充说。
他知道她说的是真的,因为他当时也有那样的感觉。
正因为他知道这种感觉,当时才笃定南歌喜欢他。
他用所学的所有知识都无法解释,这种所谓的似曾相识的感觉。
“哦。”他说。
车经过转弯,迎面一辆车突然冲了过来,谢未迟赶忙闪躲,很惊险的避过了一劫。
车虽然避开了,但谢未迟发现刹车失灵,前面就会下高速,很容易出现堵车,而车到时候根本停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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